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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责任制 扩大自主权——交大管理改革见闻之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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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3-17
第3版()
专栏:

加强责任制 扩大自主权
——交大管理改革见闻之六
本报记者 刘军
“加强责任制,扩大自主权。”这是上海交通大学管理改革的又一项重要内容。一位系主任感慨地说:“过去学校权力过分集中,管得太死,往往弄得下面干部无所适从,束缚了我们的手脚;如今学校领导开明了,将部分权力下放,上面放手让我们基层干部自己去干,工作起来顺手多了。”
分权是相对于集中、集权而言的。社会主义大学应当讲集中统一,特别在大政方针上,不讲集中统一,各行其是,势必乱套。但是,集中统一,不等于事无巨细,样样统一,什么都管。改革管理体制,就不能不改变什么都管的“集中统一”的习惯做法。这方面,上海交大也是有个认识过程的。去年年初,交大在实行人员流动的基础上,学校党政机关各部门一一定编,干部少了,事情多了,大家争着干工作,这本是件好事。但是,由于他们仍然坚持不适当的集中统一,没有变动学校的领导体制,依然是事无巨细,样样皆管,结果,上面越积极,下面越忙乱。基层为解决一个问题,层层报批,公文漫步旅行,“在消耗中前进”。党委副书记刘克同志回顾这段情景时说:“在那种体制下,我们这些官僚主义者,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又管不好的事,使得学校整个机构运转不灵,效率很低,真是害死人哪!”
看来,不改变集中过多的毛病是不行了。校党委毅然决定将部分权力下放,实行系主任(所长)责任制。开始有人担心基层有了自主权之后,各行其是,会出乱子。实践证明,权力下放,只要做到责任到人,有章可循,是完全可以管好的。譬如,国家发给学校的科研经费,以前由校科研处统一管理,各系(所)只管编造计划,要经费,购设备,都想在“大锅饭”里多捞一勺,结果造成很大浪费。1979年至1982年,科研经费年年超支,最多的一年竟超支一倍半以上,对此主管部门感到十分头痛。去年实行各系(所)科研经费包干,自负盈亏。系主任(所长)自己当家理财,精打细算,结果,年终各个系(所)经费都有节余。
加强责任制,扩大自主权,最重要的是选好系主任(所长)。交大十三个系
(所)经“民意测验”,分别遴选出系主任(所长),然后由学校任命。副系主任
(副所长)由系主任(所长)提名“组阁”。他们认为,这样自由结合,磨擦少,有利于齐心协力搞好工作。有些系主任
(所长)上任后,立即立下军令状:工作上不去,自动辞职。八系系主任张鄂副教授,是一位党外中年知识分子。他担任系主任后,将铺盖搬到学校,住在学校里,全部精力都放在工作上。这种状况,是过去少有的。
新上任的系主任(所长)有人事权、领导教学权和理财权。根据教学和科研需要,在编制允许范围内,系主任(所长)有权聘请校内外人员担任本单位的教学和科研工作。本学期,十系系主任何友声为了保证教学质量,除在校内精心挑选教师讲授基础课外,对少数缺门的专业课程,专门到上海其他高校和研究所聘请兼职教师来讲课,既丰富了教学内容,也促进了学术交流。三系系主任吴健中上任后第一件事就是抓制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这门重点学科的远景发展规划,提出到1990年在计算机科学理论、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组织与系统结构、计算机器件与设备、计算机应用五个方面力争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设想。这些事情,要是由学校统一管,管得了?管得好?当然不行。
权力下放,职责明确,许多办法基层可以创造出来。比如,对外咨询服务的所得,如何分成,上面有个总的杠杠,下面就可以发挥主动性了。各系(所)在保证完成国家下达的教学、科研任务的前提下,有权根据本系(所)的力量和条件,面向社会,面向生产,承接科研、咨询、测试和人员培训等项任务,所得纯收益的80%上交学校和国家,10%作为系(所)奖励基金,10%奖励教师。海洋工程研究所去年承接对外技术服务收入110多万元,在全校名列前茅。这个所用对外技术服务的收入,购置和研制了多种海洋工程新型设备。同时,所内拿出这笔收入的一小部分作为科技服务津贴,教师平均每人每月补贴7—9元,这样做,不增加国家经济负担,对国家、对集体、对个人都有利。
实行系主任(所长)负责制,扩大基层自主权,决不是不要党的领导。党委书记邓旭初对记者说:“权力下放了,党委不能撒手不管。相反,需要进一步加强党在政治思想方面的领导。”他认为,基层有了自主权,纷纷行动起来了,在教学、科研方面有很多工作要做。系党总支应该继续发挥监督保证作用。校党委集中精力管好党的工作,管好政治思想工作。对学校一些重大问题,要召开书记、校长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教育方针的贯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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