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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普教工作有了“硬杠杠” 把普教工作列为县乡干部责任制重要内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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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3-17
第3版()
专栏:

陕西普教工作有了“硬杠杠”
把普教工作列为县乡干部责任制重要内容
本报讯 记者景险峰报道:为确保八十年代基本普及初等教育任务的实现,中共陕西省委、省政府最近制定了几项被人们称为“硬杠杠”的具体措施:
一、把普及小学教育工作,作为县、乡干部岗位责任制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定期评比,保证奖惩兑现。二、根据全省的普及规划,各地(市)、县(区)在今年5月底以前,修订好原有的普及规划。三、坚持标准,逐级验收,凡达到普及标准的县(区)、乡(镇),由省里发给证书,并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四、对革命老区、边远地区实行特殊政策,全省每两年评选一次山区中小学优秀教师,由省政府授予“山区模范教师”光荣称号,属公办教师的晋升一级工资,属民办教师的转为公办教师。五、针对小学师资水平偏低的问题,省教育厅从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充实加强现有的20所中等师范学校,并指导各县办好教师进修学校。
陕西省各地自然条件差异大,经济、文化发展不平衡。陕南、陕北有39个县的学龄儿童入学率为60—70%,有的只有50%左右,在一些贫困山区,新文盲仍在大量产生。省委、省政府决心尽快改变这种落后状况,拿出抓经济工作的劲头来抓教育。他们从实际出发,制订了“按三类地区、分三步实施”的全省普及初等教育规划:第一步,到1985年,在全省109个县(市、区)中,有一半全面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基本要求。第二步,到1988年,再有30个县全面达到基本要求。第三步,到1990年,使经济条件落后的15个县达到基本要求,并使陕北风沙区和陕南大山区的8个最贫困县有四分之三的乡达到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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