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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委组织部的答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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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3-17
第5版()
专栏:

重庆市委组织部的答复
你报寄来的“社员”来信和记者的“调查汇报”清样,收到了。
去年10月,我们听到有关这一问题的反映后,当即责成潼南县委及时调查处理,并提出了我们的处理意见。但是,潼南县委未能及时讨论出处理意见。后经我们多次催促,县委于今年元月6日将去年12月29日县委常委讨论的两种意见上报了市委。我们看到这个报告后,明确指出:潼南县委在这种严重的不正之风面前,不能按党的原则统一认识,态度模糊,将矛盾上交,这都是错误的,并责成他们重新讨论。今年元月14日,潼南县委常委重新进行了讨论,统一了认识,提出了以下处理意见:
一、县委在这个问题上不坚持原则、矛盾上交是错误的,撤销今年元月6日县委向市委的报告,并在适当的时候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从中总结教训。
二、龚燕的预备党员资格不予承认,已招聘为公社干部立即予以解聘,户口退回农村。
三、责成县纪委对这一事件的有关人员进行追查处理。
四、责成龚良臣同志向县委写出书面检讨。
五、为挽回影响,引以为戒,将此事通报全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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