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2阅读
  • 0回复

邮寄稿件是否需要贴邮票?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3-17
第5版()
专栏:问事窗

邮寄稿件是否需要贴邮票?
问:过去邮寄稿件,邮费都是由收件的报社总付。可是,去年11月21日下午5时,我到邯郸市邯山路邮电局邮寄稿件,邮电局的工作人员说需要贴3分钱的邮票,超重的作品按重量收费。邮寄稿件收费,是邮电部的统一规定,还是个别邮电局自己规定的?
河北邯郸火车站 高延章答:邮电部规定:寄给报刊社、通讯社和广播电台的稿件,如果不要求挂号或航空寄递,寄件人可以不贴邮票。但在邮件封面上应标明“稿件”字样,并按印刷品封装,即信封上要剪掉一个角,不能封固。这些稿件,寄到投递局后,由邮局向收件的报刊社、通讯社或广播电台按收件人总付邮费办法补收邮费。如果收件的报刊社事先未向当地邮局申请登记为收件人总付邮费,邮局即将有关稿件作欠资邮件处理。
如果信封上是写给报刊社、通讯社或广播电台中的某个人,如“×××同志”这样的字样,即使标明“稿件”或剪了角,也要贴足邮票才能交寄。
北京邮局邮政处 高昌华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