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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发展乡镇企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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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3-19
第1版()
专栏:社论

积极发展乡镇企业
继党中央发出的《关于1984年农村工作的通知》(即1984年一号文件)之后,最近中共中央、国务院又转发了农牧渔业部关于开创乡镇企业新局面的报告。这个重要文件,指出了乡镇企业,其中包括乡办工业、村镇办工业、部分社员联营的合作企业、其他形式的合作工业和个体企业的兴起,是一个必然的历史性进步。它为农业生产向深度广度进军,为改变人口和工业的布局创造了条件。
多年的实践证明,农村要真正富裕起来,必须改变“八亿农民搞饭吃”的局面,走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农工商综合经营的道路。如果我们的农村能逐步做到30%的劳力搞农业,40%搞乡镇工业、商业、服务业,20%搞其它多种经营,10%充实城市工业,这样我们的劳动力就能够在广阔的战线上展开了。乡镇企业的发展将使已有的和随着农业逐步现代化而出现的剩余劳力和劳动时间,得到合理利用,为社会创造大量财富,使国家和农民增加收入;也将使工业得到合理布局,实行大中小并举,城乡共同发展。总之,实行几亿农民离土不离乡,积极发展乡镇企业,这是从我国国情出发的一个具有战略意义的方针。
促进乡镇企业发展的前提,是要进一步提高全党对发展乡镇企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文化大革命”期间,乡镇企业曾受到错误的批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中央拨乱反正,采取了一系列政策予以扶持,但全党的认识尚未完全统一。有些同志认为,乡镇企业对城市工业是“以小挤大”、“以落后挤先进”、“争原料、争能源”、“不正之风的风源”等等。他们只盯住一些非主流的、暂时的枝节问题,不看方向,不看整体,不看前途,对乡镇企业采取“卡”的态度。这样就阻碍了党的方针、政策的落实,使一些本来能够解决的实际困难,久拖不决。我们要认真学习党中央的这两个重要文件,进一步从“左”的思想和小农经济思想的束缚中解放出来,用全局的、战略的眼光看待乡镇企业,正确地支持、引导和管理,使其健康地发展。
工业比农业牵涉面更广,也更复杂。发展乡镇企业,要求从事农村工作的广大干部,首先是县委书记以上的领导干部,要注意研究乡镇企业的新情况、新问题,学习工业生产和经营管理方面的知识,改变过去只当“农业书记”,不抓工业、流通的领导思想和工作方法,从发展商品生产的全局着眼,把扶持和指导乡镇企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起来。
发展乡镇企业,要处理好内部和外部的若干重要关系。应充分利用当地资源,面向国内外市场,特别是广大农村市场,以发挥自己的优势,与城市工业协调发展。要坚持计划指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原则。目前乡镇企业供产销纳入国家计划的较少,主要靠市场调节,发展生产有一定困难。我们要逐步增加直接或间接纳入国家计划的比重,并鼓励务工社员采取乡镇小厂与城市大厂产品配套,组织与各方协作等有效办法,开拓更多的供产销渠道。同时还要继续发挥市场的机制作用,并通过工商行政工作加强管理,运用信贷、税收、价格等经济杠杆加以调节。各级计划、物资、财政、银行和交通部门,要给予切实的指导和支持。
各地发展乡镇企业的积极性起来了,必然会涌现出许多新办企业。我们既要支持群众办企业的积极性,又要加强管理和引导。要根据材料来源和市场需要,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尽量避免盲目建厂。我们要继续抓紧对现有企业,特别是乡镇企业的调整、整顿,建立和完善责任制,改善经营管理,采取适用技术,加强产前产后服务工作,提高经济效益。要制止破坏国家资源,注意安全生产,搞好环境保护。
目前乡镇企业分布和发展很不平衡。后起地区要解放思想,向先进地区学习,发愤图强,争取有一个较快的发展。先进地区要热情主动帮助后起地区,和他们加强协作,携手前进。城市大工业也应在带动、扶助乡镇企业上做出努力。另外,我们也要尽可能地把发展乡镇工业与执行党的对外开放政策结合起来,开展对外经济合作。
乡镇企业方兴未艾。毛泽东同志曾给予农村兴办企业以很高的估价,指出“我们伟大的、光明灿烂的希望也就在这里”。我们还缺乏发展乡镇企业的足够经验,面临着许多困难,但是只要我们统一认识,群策群力,艰苦奋斗,就一定会为乡镇企业的发展开创一个新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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