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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命根据地第一个植树造林决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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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3-21
第2版()
专栏:小资料

革命根据地第一个植树造林决议
3月12日是我国的植树节。党中央、国务院发出指示,号召全国人民植树造林、绿化祖国。我党对绿化事业的关心和重视,不仅体现在社会主义建设的今天,而且可以追溯到革命战争年代。
早在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在革命根据地里,就把开展植树造林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提出。1932年3月16日,在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中华苏维埃人民委员会第十次常委会上,通过了《中华苏维埃人民委员会对植树运动的决议》,主要内容是:
一、由各级政府向群众作植树运动的广泛宣传,说明植树的利益,发动群众来种植各种树木。
二、对于沿河两岸及大路两旁均遍种各种树木,对于适宜种植之荒山,尽可能的来种树木以发展森林,必须使圹场空地都要种起树来。
三、在栽种时由各乡区政府考察某地某山适合栽种某种树木通告群众选择种子。
四、为保护森林和树木起见,在春夏之时,禁止随便采伐,免伤树木之发育。
五、这一运动最好用竞赛来鼓励群众,以后要注意培养树木种子,在每年春天来进行此种运动。
这是党和政府关于植树造林事业的第一个专门决议。决议公布后,中央苏区各级政府随即传达贯彻。红都瑞金的地方苏维埃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宣传种树的意义,并提出具体要求,决定在1933年的造林季节,每人种十棵树,绿化瑞金的荒山、荒岭。除中央苏区外,在各个分散的革命根据地的苏维埃政权,也对植树造林、保护林木作过一些规定。湘赣苏维埃和福建省苏维埃曾提出,培植森林、开垦荒田等,必须鼓励农民在自愿条件下积极进行,并使劳苦群众得到利益。闽西苏维埃还对开垦荒山者实行多年免税和奖励政策。
(史纪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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