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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害农民 国法难容 怀远县严厉打击贩卖假杂交稻种的犯罪分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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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3-24
第2版()
专栏:

坑害农民 国法难容
怀远县严厉打击贩卖假杂交稻种的犯罪分子
本报讯 前不久,安徽省怀远县依法严肃处理一起贩卖假杂交稻种的犯罪活动,同时采取措施,加强良种管理。
这个县唐集区朱町公社西赵大队社员赵友仿,与江苏省泗阳县史集公社曹村大队王学余勾结,1982年9月在史集以每斤价0.25元购买普通稻种1万斤,冒充杂交稻种,以每斤1.1元转手倒卖给朱町公社,牟利8,500元;当时受朱町公社委派前往购买和验收稻种的唐集区农技站技术干部符秀叶,不加检验就将这1万斤稻种买下运回,并谎报买价每斤为1.75元,加上运费,以每斤2.35元卖给社员,符秀叶等人又非法牟利7,410元。案件发生后,怀远县政法部门及时进行查处,追回赃款12,500元,并用这笔钱购买真杂交稻种1万斤分配给受害农民,使当年生产没有造成重大损失。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王学余有期徒刑10年、赵友仿有期徒刑8年、符秀叶有期徒刑6年。 艾洪顺
 张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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