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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委严肃对待群众批评 认真查处干部多占住房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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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3-24
第5版()
专栏:批评以后

包头市委严肃对待群众批评
认真查处干部多占住房问题
《人民日报》继去年元月12日第八版刊登读者来信,批评包头市百货公司党委书记陈有善依仗职权占据住房4处的歪风之后,同年4月23日又在第五版刊登了一封题为《包头市领导人多占住房事也应该管》的来信及包头市纪委的答复。时间过去一年,这个问题解决得如何?最近,我到包头市进行了调查。从了解的情况看,包头市委对待群众的批评是严肃认真的,对多占住房问题的查处也是很有成效的。
去年4月,包头市委刚刚调整了领导班子。新班子对群众的批评十分重视,他们把包括一些领导干部多占住房在内的“房子问题”,列为市里迫切需要解决的10个问题之一,决心下气力处理好。他们根据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发出的“坚决制止党员、干部在建房分房中的歪风”的公开信的精神,决定对全市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的住房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5月中旬,他们抽调了12名干部组成市查房办公室,在市纪委领导下开展了工作。首先调查了市级领导干部的住房情况,发现两名原副市长(现市政协副主席)分别占据6处6套和5处5套住房。7月13日,市委作出决定,责令他们分别退出多占的4套(7室半)和3套(5.75室)住房,并要作出检查。这一行动推动了整个的查房工作。到去年11月底,全市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的住房情况基本查清。但有些单位在纠正处理过程中,讲困难多,讲照顾多,失之于宽。于是,今年1月20日,市委又召开了全市各单位党委、纪委负责人会议。会上,市委、市纪委领导同志点名批评了查处不力的单位,并公布了还没退房、调房或没按折旧、维修、管理3项费用加付房租、按成本交付取暖费的干部名单,限期10天内清退、处理完毕。
到今年1月底为止,包头市8名多占住房的市级领导干部,有5人退了房,另外3人调了房,共退出22.25室,另有3室暂时退不出,按3项费用加收房租和按成本收了取暖费。在57名应退房、调房的市属单位县级领导干部中,有52人已退房、调房或加付房租、取暖费。只有5人因房管部门或产权单位有困难,暂时没调房。
另外,还查出两名县级干部利用职权贪占公家建筑材料款或动用公家运输工具建私房的问题。现在,有1名干部已退清了材料款和运输费,另1名交出了所建房屋。市卫生局违反财经纪律购买的8套住房,已被没收。
目前,包头市委正在组织力量分批到各单位检查验收。对于还没有达到验收标准或查房走了过场的单位,将进一步做好“补漏”工作。
由于这次查处干部多占住房的工作搞得比较认真扎实,不仅制止了不正之风,而且在去年底、今年初的分房过程中,出现了新的气象。据包头市住宅经营公司负责住房分配工作的同志说:过去分房,有时市里领导递来的条子比待分配的房子还多;这次共分配了410套住房,却没发现一个领导干部批条子。
本报通讯员 林荣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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