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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尼发表新闻公报 中国将承建尼泊尔博克拉—巴格隆公路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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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3-24
第6版()
专栏:

中尼发表新闻公报
中国将承建尼泊尔博克拉—巴格隆公路段
新华社加德满都3月23日电 中国和尼泊尔两国今天上午在这里就中国承建尼泊尔博克拉—穆斯塘公路博克拉至巴格隆一段一事发表新闻公报。
新闻公报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李先念阁下于1984年3月19日至23日对尼泊尔王国进行国事访问期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副总理田纪云率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团同以尼泊尔外交大臣帕·巴·卡特里为首的尼泊尔代表团在热情友好的气氛中举行了会谈。双方同意,作为中、尼两国之间亲善、友谊和深切谅解的象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将承担博克拉—穆斯塘公路博克拉至巴格隆一段的建设工作。”
新闻公报是由中国驻尼泊尔大使屠国维和尼泊尔外交部秘书比什瓦·普拉丹分别代表本国政府签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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