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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宽政策 大胆改革 勇于创新 辽宁省推广沈阳集体企业改革经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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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3-27
第2版()
专栏:

放宽政策 大胆改革 勇于创新
辽宁省推广沈阳集体企业改革经验
本报讯 记者张振镛、莫新元报道:辽宁省最近召开全省城镇集体经济现场会,介绍了沈阳市在集体经济改革中放宽政策、勇于创新的经验。辽宁省委号召全省经济工作部门继续肃清“左”的影响,解放思想,大胆改革,努力开创城镇集体经济发展的新局面。
最近两年,沈阳市在集体经济改革中,首先把生产资料所有权归还企业,使集体企业完全恢复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性质。在这个基础上,他们通过实行各种形式的经营承包责任制,大胆地改革分配制度,把自主权真正还给企业,让企业在生产经营、资金使用、分配、招工用人、机构设置等方面拥有实权,恢复集体企业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
沈阳市委和市政府还针对集体经济关卡多的现象,会同计划、劳动、物资、工商、物价、税务、银行等部门,从实际出发,在政策规定上作了适当调整。如允许企业在任务不足的情况下跨行业生产,职工实行就业登记,可进可出,允许职工收入随企业经营好坏上下浮动,“上不封顶,下不保底”;银行在贷款、结算、开户方面提供方便等,从而进一步调动起企业的积极性。去年,全市城镇集体企业总产值达24.4亿元,比上年增长19.7%;实现利润4.3亿元,增长77%;上缴所得税1.3亿元,增长65.7%。
辽宁省委、省政府充分肯定了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城镇集体经济的经验,要求各地根据当地实际,认真学习和推广。省委负责同志认为,当前,改革的重点是所谓的“大集体”。由于许多“大集体”完全仿照全民的模式,已经失去了集体企业的特点,严重影响了它的发展。辽宁省委指出,当前全省城镇集体经济正处在重要的转折时期,各级领导必须从过去只注意抓大企业、抓全民经济转向全民、集体一起抓,促使集体企业由单纯的生产安置型转向生产经营型。同时,既要注意抓好现有企业和传统产业,又要积极开发新产业,创办新企业。使集体企业逐步由单一的劳动密集型变为劳动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相结合的多层次技术结构,由小而全、小而杂变为小而专、小而精,以便更好地满足城乡人民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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