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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研究社会主义经济规律体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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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4-02
第5版()
专栏:

深入研究社会主义经济规律体系
白拓方
社会主义经济规律,就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发展的规律。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是由其内部的生产、交换、分配、消费诸环节构成的相互制约和相互促进的统一的完整的生产关系体系。因而,体现这一生产关系体系的内在本质联系的诸社会主义经济规律,不是各自孤立地存在和发生作用,而必然形成为统一的完整的经济规律体系。
形成为一个有机体系的社会主义诸经济规律之间的关系,具有两种基本形式:从属关系和并列依存关系。
深入研究社会主义经济规律体系,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也是现实的需要。
第一,由社会生产、交换、分配、消费诸环节组成的社会主义国民经济综合体的运转,是由社会主义经济规律体系的综合作用所启动的。不认识整个经济规律体系的综合作用,单凭对于一个一个经济规律的作用进行孤立的考察,不可能全面地深入地研究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平衡循环。
社会主义经济计划管理,是诸经济因素相互联系的统一过程,是实物指标体系和价值指标体系之间实现平衡的过程,是计划中的实物参数和价值参数有机地统一起来的过程,也是国家的集中统一计划同企业的自主首创精神协调地结合起来的过程。这种社会主义经济计划管理的统一体系的形成,是一个合乎规律的过程,它并非由哪一个经济规律的单独作用所支配,而是由整个社会主义经济规律体系的综合作用所支配。社会主义经济计划管理体系与社会主义经济规律体系的相互关系,是主观自觉性与客观规律性之间的关系。不认识社会主义经济规律体系,就不可能符合规律地建立社会主义经济计划管理体系。
第二,社会主义经济规律的作用,是通过经济范畴或经济杠杆,在现实中表现出来的。但是,在同一个具体的经济范畴或经济杠杆中,不仅表现某个单一的经济规律的作用,通常表现出来的是某几个经济规律的相互作用;并且一般来说,还同时表现着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作用。例如,税收这一经济杠杆,不但表现着社会主义积累规律的作用,而且同时表现着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的作用,价值规律的作用,以及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作用。税收,表现出来的是这些经济规律的相互作用。其他经济范畴或经济杠杆,也大抵如此。
可见,从社会主义的经济范畴或经济杠杆与社会主义经济规律之间的关系来看,必然要求对社会主义诸经济规律作为一个体系来认识,研究某些经济规律的相互作用以及它们整个体系的综合作用。否则,便不可能科学地揭示和创立一系列反映社会主义生产关系本质的经济范畴,不可能正确地运用社会主义的各种经济杠杆。
第三,人们经常说,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动力或动因,是作为社会生产资料共同所有者的劳动者的经济利益。人们的经济利益,是人们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能够得到一定满足这种社会经济过程的抽象或概括。满足人们需要的程度越高,人们获得的经济利益就越多。在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中,劳动者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具有在社会同一性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利益一致性。因而,满足整个社会经常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即人们的共同经济利益或社会利益,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居于主导的具有决定意义的地位。社会主义生产目的或社会利益,必然是社会主义劳动者从事经济活动的主导的动力或动因。
那种脱离社会主义生产目的而谋求所谓企业利益,诸如隐瞒上缴利润、偷税漏税等“苦了用户,亏了国家,肥了自己”的做法,是完全违反社会(国家)利益的。那种脱离社会主义生产目的而追逐所谓个人利益,诸如要求劳动者自由支配自己劳动产品等想法,同样是违反社会(国家)利益的。诸如此类违背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的政策规定的集体活动或个人言行,无不违反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要求,同时也是对整个社会主义经济体系的背反。现实情况的这一方面,同样向我们提出了认识和揭明社会主义经济体系内部有机的相互联系的必要性。
第四,如果不是把社会主义诸经济规律作为统一的完整的体系来认识,不考察它们之间的复杂的内在联系和相互作用,不研究它们之间存在着的从属系统和并列依存系统,而是把它们作为各自单独起作用的规律,一个一个孤立地加以“利用”的话,那就可能走向适得其反的结局。对生产资料优先增长的规律会是这样,对社会主义积累规律会是这样,对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价值规律也会是这样。三十多年来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实践经验中,并不缺乏这样的教训。过度地优先发展生产资料,国家投资过分集中于重工业,或过度地加速社会主义积累,将积累率提高到不适当的程度,都会造成国民经济比例失调,使社会主义经济的运转失去平衡。那种认为一切全应按照价值规律的自发作用办事的观点,以及由这种观点发展到某些社会主义企业以利润作为唯一的生产目的,为谋取利润而不择手段地损害国家的和消费者的利益的某些行径,已经不能不引起人们的警惕。
上述这种情况说明:每个社会主义经济规律都不是各自单独地发生作用,而是在与其他社会主义经济规律的相互作用中发生作用,并且把它自身的作用综合于整个社会主义经济规律体系的总体作用之中。不认识和利用社会主义经济规律体系内部的各种规律的相互作用以及这个体系总体的综合作用,便不可能辩证地正确地认识和利用处于这个体系之中的每个经济规律的作用。这样就不可避免地要在实践中碰壁。
第五,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中必然的、本质的因果联系和相互关系的理论反映。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内在本质联系,不是由一个一个的社会主义经济规律分别地单独表现出来,而是由整个社会主义经济规律体系统一地完整地表现出来的。这个规律体系是客观存在,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因而,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诸规律,作为社会主义诸经济规律在理论中的或多或少准确的客观反映,也必然应该形成为统一的完整的体系。只有这样,政治经济学(社会主义部分)才能具有它本来应该具有的科学的理论体系。它的理论体系的特征将表现为:以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为核心,以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矛盾——社会生产与社会需要之间的矛盾为主轴,对于整个社会主义经济规律体系及其综合作用,进行剖析研究的严密的逻辑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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