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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勇于揭示变革中的矛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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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4-02
第7版()
专栏:农村题材文学创作笔谈

要勇于揭示变革中的矛盾
楚良
我国农村在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生活五彩缤纷,叫人目不暇接。但同时,也出现了错综复杂的矛盾,令人眼花缭乱。
面对农村一片欣欣向荣的形势,我们的不少作家满怀激情,写出了不少脍炙人口的好作品。但是毋庸讳言,农村题材小说创作的现状还是不能令人满意的,不单是数量还不够多,更主要的是写得浅,表面化、简单化。我也刚开始学习写作,写了几篇反映农村生活的作品。我感到,要使反映农村生活的小说创作得到深化,很重要的一条,就是作家要敢于触及农村现实生活中的矛盾和斗争。
生活中到处存在着矛盾,当前变革中的农村也是如此。就拿“富”来说吧,近些时候报刊上经常宣传“万元户”,有人产生了错觉,以为当个
“万元户”很容易,其实满不是这回事。千儿八百,那还不算难;家财万贯,谈何容易?投资、经营、生产、销售,这里有多少苦恼,遇到过多少难关,担过多少风险?要劳动致富起来,不有十磨也有九难。政策开拓了农民致富的前景,这是大前提。但政策不可能提供某一户致富的方法。比如种地要化肥,养猪要饲料,养鸡还怕遭鸡瘟。致富之艰,创业之难,矛盾重重,成败兼有,是可想而知的。再比如,要推行、贯彻一种新的生产制度,就必须革除旧的那一套生产秩序,不然,何以用之曰“推行”呢?一种新的生产方式不会是百分之百的人所称赞的,即使是赞成的人自身也还有个除旧布新的适应过程。要扩大农民的自主权,尤其是扩大以家庭这个社会细胞——这个最灵活、最活跃的社会细胞权利与作用,就意味着在某些方面放开对它的控制,意味着某些人得让出手中的部分权利或权力,这不象是出席舞会那么轻松愉快的事,这里就有斗争、矛盾,甚至是痛苦。就拿社队干部要鱼来说吧,一口鱼塘承包给了一户人家,一个队长就不敢轻举妄动去捕几条大鱼来“打牙祭”,至少得先讲个价。这在过去是天经地义的事,现在不那么痛快了。而且,农民们在政策的指导下,日益在扩大他们支配自己的劳动的权利和支配自己劳动所获得的产品的权利,发挥主观能动作用,在总体的社会组织之下,在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这就意味着某些局部的东西被破坏,某部分人的个人支配权被缩小。由于习惯所构成的心理,某些人在这种变革的事实面前,感到不舒服,产生几丝愤懑也是可以理解的。由于这种心理所致,或感于部分权益的丧失,产生一点对抗的情绪或者耍点手段,甚至于凭借着在握的某种权力,作出种种对抗的反应,这也不敢断言说没有。当然,这些矛盾,包括有时以暂时对峙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矛盾,大都只能是人民内部矛盾,是可以调和的。比如,当前在农村,生产资料的供应与农副产品的销售就是比较突出的矛盾。农民想买的难买到,想卖的卖不出去,这里有一个流通的问题。生产资料的供应统一由国家经营,这种经营无可否认,国家则委派具体人去办事,具体人则具有具体的权力,至少有相当可观的机动权。于是,某些流通领域里的不正之风就产生了。这种权力被极少数党性不强的干部所滥用,就会激起群众的情绪,有时甚至发生到对峙的地步。这就是社会生活中存在的现实矛盾之一例。我在农村,经常接触、观察到这种矛盾,这就形成了我对《抢劫即将发生……》的构思。这篇小说描写的是关于化肥供应中的一场尖锐的矛盾。小说中人与人的关系比较复杂,矛盾的双方谁也不是敌人。但事态的发展确实提醒大家注意。我最近刚写完的另一篇小说《钉子户》,也写了一场尖锐的矛盾,即农民对乱摊乱派的抵制。抵制的人有理可申,有据可抗;摊派的人也有苦衷,这纯是一场人民内部的矛盾冲突,它的冲力所向不是具体的人,而是以往留下来的、现在已成为阻碍历史前进的障碍物。我感到,只有敢于揭示当前农村中存在的矛盾冲突,才能写得深一些。但能否正确揭示这种矛盾,则有赖于作家能否站在马克思主义的思想高度,正确地去把握这种矛盾,和艺术地把它表现出来。
我所写的那几篇作品,不能说很好地反映了当前错综复杂的社会生活,但是作为一个文学工作者,哪怕是象我这样拙劣的业余作者,我认为,也有责任拿起笔来反映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的斗争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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