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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营业时间 利国利民利商 让各地的“王府井”都亮起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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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4-03
第2版()
专栏:

延长营业时间 利国利民利商
让各地的“王府井”都亮起来
连日来,首都一些报纸报道了广大顾客希望王府井大街商店延长营业时间的呼吁,提出了“让王府井大街亮起来”的要求,引起了各界人士的关注。
多年来,在“左”的思想影响下,我们的社会主义国营商业养成了一种“官商”作风,表现之一就是它不是从服务行业本身的特点和规律出发,不是从方便人民群众出发,营业时间同机关和多数工厂一样,群众上班他上班,群众下班他关门。这就给双职工家庭和行动不便的人带来许多困难。北京市商业网点本来就少,加上营业时间短,人们买东西只好集中在星期天,所以星期天的商店就特别拥挤,为此人们要耗费大量宝贵时间。买东西难,成为城市生活中令人烦恼的事情。
北京是首都,转车的旅客、来京开会、办事的人和外宾、华侨很多。这些人白天忙于开会、办事、游览,晚上常常想买点东西,可商店全关了门。这既不方便顾客,又失掉了许多做买卖的机会,减少了商店的收入。
据介绍,在日本有一家叫做“7—11”的商店,它的所有分号都挂着“7—11”的大牌子,意思是从早晨7点到晚上11点都开门营业,以此招徕顾客,扩大营业额。在我国,是否延长到晚上11点,各地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而定,但一般延长两个小时的营业时间,不仅必要,而且完全可以做到。商店的营业时间只有同大多数的工人、干部、教师的上班时间错开,才能方便群众,扩大销售量,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常识。在五十年代,当大量的合作商店和私营商店还存在的时候,就已经具有晚上继续营业的传统,群众感到很方便。难道到了八十年代,我们的国营商业反而做不到这一点吗?
延长营业时间,是20多年来经过几次反复的老大难问题。北京市商业部门的领导同志这次下决心解决这个问题,望全国其他大中城市推广他们的做法,为广大城市居民带来方便和好处。
郑新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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