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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办公厅转发《全国文明村(镇)建设座谈会纪要》希望各地 有计划有领导有步骤地建设文明村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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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4-03
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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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办公厅转发《全国文明村(镇)建设座谈会纪要》希望各地
有计划有领导有步骤地建设文明村镇
据新华社北京4月2日电 中共中央办公厅最近就转发《全国文明村(镇)建设座谈会纪要》发出通知,希望各地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有领导有步骤地把建设文明村、镇的活动开展起来。
通知说,中央书记处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业战线一马当先,摆脱了长期徘徊不前的困境,开创了社会主义农业的新局面。建设文明村的活动,是在农村实行多种联产承包责任制、生产关系大幅度调整、生产力迅速发展之后,迫切要求精神生活也丰富起来的必然产物;是亿万农民在党的领导下的又一伟大创造。通知说,开展文明村建设的活动,对全面落实党的十二大提出的战略任务,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实现两个文明一起抓,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已经开创的农业新局面,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新型农民,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知说,建设文明村的活动,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一个新发展。抓好文明村的建设,就能使党在农村的思想政治工作活跃起来,提高广大农民的思想政治觉悟,提高辨别和抵制资产阶级以及其他剥削阶级思想影响的能力,带动整个精神文明的建设,从而促进物质文明的建设。通知要求各地领导机关都要把建设文明村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带领亿万农民积极参加文明村的建设。
中共中央办公厅在通知中强调:开展文明村建设活动的方针是:积极领导,热情扶持,稳步发展,讲究实效。通知说,就思想建设来说,各地都应加强对农民的思想政治教育,使广大农民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使新道德、新风尚在广大农村蔚然成风。就文化设施和村容村貌、公益事业的建设来说,则要量力而行,决不能增加农民的不合理负担。文明村的建设,将是一个由点到面、由低到高、逐步完善的过程,不要一轰而起,“一刀切”。各地应从实际出发,作出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扎扎实实地一步一步地前进。
中共中央宣传部和中央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于1983年10月27日至11月5日在江苏省苏州市联合召开了全国农村文明村(镇)建设座谈会。会议产生的《全国农村文明村(镇)建设座谈会纪要》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着重讲了建设文明村(镇)活动兴起的历史必然性以及对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意义。第二部分提出了今后文明村建设的总的要求和目标。第三部分介绍了各地开展文明村建设活动的初步经验。中央办公厅最近遵照中央书记处的指示,向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人民解放军各部队和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织,以及人民团体党组织,转发了这个《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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