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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在改革中出戏、出人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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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4-09
第7版()
专栏:

坚持在改革中出戏、出人才
潜江县荆州花鼓剧团
我团是个全民所有制的地方戏曲剧团。去年4月,根据中央有关改革的指示精神和剧团实际,在县委有关文化部门领导下试行了体制改革。今年元月,我团创作、演出的现代戏《家庭公案》到北京汇报演出,受到广大观众的热情鼓励,并受到上级机关的嘉奖。实践使我们深切感到:只有改革才能前进。
一、提高思想认识 适应改革形势
剧团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而又细致的工作,牵涉面广,必然会出现这样、那样一些思想问题。为此,我们把端正思想放在首位,解决好为什么要改以及怎样改的问题。
剧团党支部先后在组织大家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时,列举剧团存在的人浮于事、互相掣肘、平均主义以及在人才培养上“点蜡不点灯”的情况,生动地说明“大锅饭”非改掉不可。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引导大家领会改革的精神实质,消除少数同志认为“改革只是为了多演出、多收入”的糊涂思想,认识到我们是社会主义文艺团体,不能脱离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大方向,不能以赚钱为出发点,而要通过改革出人才、出戏。在这个前提下,合理增加收入,努力减轻国家负担,适当改善演职员生活。
二、改革管理体制 实行责任承包
在发动群众讨论改革方案时,我们认真听取各种意见,注意正确地集中和引导,在队伍组建上排除了“由领导出面”或者用“拉队”的方式成立演出队的主张,确定由业务骨干以普通演员身份集体承包,成立一个演出队。
演出队和团部签订以艺术生产为中心的责任承包合同,规定:演出队在经济上实行“全民所有,集体经营,单独核算,节余分成”。演出队成员的工资和日常业务活动经费全部由演出收入支付。演出队按月向团部上缴演出收入10%作为公积金、5%作为公益金。国家财政对剧团的定额补贴全部留团部,用于发展创作、培养人才和其它基本建设等。
承包合同对于团部、演出队的责、权、利,也作了具体规定:
演出队作为社会主义的艺术表演团体,必须出色完成社会任务、艺术任务和经济任务,把出作品、出人才,不断提高演出质量作为改革的中心环节。
(1)不演禁戏、坏戏,不搞低级庸俗的表演,积极排演新剧目。(2)坚持上山下乡为农民演出,全年农村演出占总场次70%。(3)立足本县,努力满足本县人民群众看戏要求,全年农村演出不得少于100场。(4)抓紧艺术人才培养,积极鼓励有显著进步和突出贡献的演职人员。
团部积极鼓励演出队提高演出质量,出作品、出人才,特别是多演现代戏,并根据不同情况给予奖励。
实行上述改革,带来了明显的变化。演职员普遍增强了事业心和责任感,艺术上有了长进;特别是调动了艺术生产的积极性,提高了排演新剧目的时效。演出队承包以来,着眼于出戏,在加工、提高《家庭公案》的同时,移植、上演了现代戏《八品官》等剧目。《家庭公案》在京演出得到了肯定和好评,同志们说,《家》剧凝聚着大家的汗水,是集体智慧的结晶,也是剧团改革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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