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8阅读
  • 0回复

要保护山水和文物古迹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4-10
第8版()
专栏:首都文化风貌笔谈

要保护山水和文物古迹
朱家溍
有山、有水、有文物古迹,这是北京特有的优势和条件。要保存北京的独特风貌,首先要保护好这“三有”。如不很好地保护它们,“三有”很可能会部分地变无。山固然不会变无,但山上树木可能被砍伐。还有不经研究而胡乱开山。例如北京西山碧云寺内的“云容水态”“洗心亭”是泉水发源处,泉水从石根溢出,汇为平池。这里原是澄泓见底,荇藻星罗的佳境,也是西山的名胜之一。前几年,忽然从源到流都变成漆黑,一直到今天还是黑的。听说是附近大队经营的一个小煤矿和这个水源的地层凿通了,于是洗心亭变成了墨池亭。这是因为山被破坏而影响水。又例如什刹海,本来大堤的东西有两湖,堤上高柳静垂,下拂水面。在这里设立一个天然游泳场是好事,但没有理由把西湖填平开辟球场。西山大觉寺,初建于辽咸雍四年,是金章宗时的“清水院”。满山杏花,寺中清泉绕砌,是北京名胜之一。前数年在寺内大悲坛旁建立一座大水泥桶状的水库,古建筑群里出现这样怪物已经破坏了风景,何况这个怪物把各庭院的渠和池的水全都喝干。这三个事例,仅仅是风景问题还是小事。至于工农业用水,由于法制不健全、管理工作薄弱,无节制地浪费水,使北京地下水位可怕地下降,才是大问题。
保护古迹文物的工作也是非常艰巨的。回顾过去早已公布的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如“北京人遗址”的分布地点,因为开设烧石灰的工厂,使若干处生活遗址消失了。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经过长时间的斗争,又用巨资赎取,才勉强把最重要的处所保存下来。古长城被破坏,也是此起彼伏不断地发生。前些年芦沟桥展宽,在桥身左右安设铁架,所展宽的路面和原来的石栏板即挪移铺设在铁架上。载重汽车和拖拉机日夜不断地驶过,震动有弹性的铁架,桥的石栏板经不起这样颤动,于1983年内加速损坏了一大半。文物部门多次呼吁另建一公路桥,让这座古桥只供人行,但无人理睬。占用大钟寺的厂方,为迁出而索巨资,这类赎票讨价还价的方式已成为风气。使用古建筑的单位视古建筑如私产,任意改造,例如最近北京市文物局正在奔走营救北海“漪澜堂”和“琼岛春阴”,是否能营救得下来,还未可知。自从文物保护法颁布以来,破坏文物的风气似乎并未稍减。去年有一个占用古建筑的单位拆毁一座屋宇,北京文物局请他们赔修,当然这个单位不允,于是北京文物局向地区法院提出控告,法院回答:“文物保护法谁定的,你们就找谁去,法院管不着”。这个宣布似乎可笑,实质很可悲。这类不能解决的大小问题是很多的。
最近国务院和北京市公布了三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且还要经过调查审查批准,再陆续公布。当然,更多的保护文物古迹是好事,但古迹不比古书画、器物可以单纯由文物部门保管在仓库或陈列室,而必须由各个不同工作岗位的单位同心协力贯彻中央书记处的指示,才能真正做到保护。不然的话,法院都可以宣布不管,那么,文物部门又怎能阻止得了破坏行动?是不是除法制之外,这里还存在分清是非的问题。明辨是非才能说服人、才能制止破坏、才能不折不扣地贯彻中央书记处的指示,来实现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