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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推广步鑫生改革的经验 冲破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框框 浙江扩大城镇集体工业企业五大权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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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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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总结推广步鑫生改革的经验 冲破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框框
浙江扩大城镇集体工业企业五大权力
据新华社杭州4月12日电 (记者傅上伦)浙江省新近总结了步鑫生在海盐衬衫总厂进行改革的经验,决定给城镇集体工业企业以更多的自主权,带动全省国营工业企业的改革。
中共浙江省委和浙江省人民政府为此发出了《关于加快城镇集体工业经济发展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试行)》。文件规定扩大给集体工业企业的自主权有:
一、生产经营权。企业在接受国家计划指导和遵守有关法律的前提下,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可以根据人民需要和市场变化,多品种、多层次、多渠道、灵活地安排生产和经营活动,并可根据季节的变化和任务的多少,调整劳动时间。企业采取商品陈列、广告宣传、展销订货等形式以招徕客户,扩大业务所需的经营费用,可列入产品成本,但一般不得超过产品销售收入总额的2%。在执行国家价格政策和服从物价管理的前提下,企业可以按照优质优价、劣质劣价、薄利多销、有利竞争的原则,实行一定幅度的浮动价格和季节差价。
二、干部管理权。企业的副厂长可由厂长推荐,报主管部门任命;中层干部由厂长任免。
三、劳动管理权。企业可以根据生产需要,提出招工计划和招工简章,经市、县主管部门批准,就地自行招聘职工。当年新安排的待业青年每达职工总数的1%,可以减征所得税1.66%,减征期三年,减征税额用于发展生产。对本单位急需的中级以上科技人员,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到外地招聘。对于违反厂规厂法、屡教不改的职工,企业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直至开除。
四、经济分配权。目前仍由主管部门统负盈亏的少数企业,都要改为自负盈亏。依照规定缴纳税金和其他费用后,企业可以自行决定留给企业的收入分配。可以试行职工集资,所集资金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分期偿还。偿还之前可以从税后的盈利中提取一部分用于集资者的股金分红。企业有权根据自己生产经营的特点和按劳分配的原则,在制订先进定额和合理分值的前提下,因厂制宜地实行全额计件、超定额计件、联销计酬等灵活多样的工资形式。
五、劳保福利改革权。企业职工的医药费、病事假工资、退休费等,可根据企业的经济条件,量力而行,制订不同的标准和执行范围,并逐步试行从各企业工资总额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由主管部门统筹解决老职工退休金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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