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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文森林”和“法令泥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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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4-14
第7版()
专栏:

“条文森林”和“法令泥潭”
联邦德国素以办事认真著称,事无巨细,都要求有章可循,照章办事。但是随着管理工作分工日益精细,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也就泛滥成灾,以致被当地报刊称为“法令泥潭”、“条文森林”。
据联邦政府内政部估计,各种法律、法令、规定数以十万计。某些规定极其繁琐。例如黑森州为给捞起溺毙者的人50马克酬金,规定必须申报在何时、何地看到尸体,如何捞起尸体,以及酬金分配发生矛盾时如何解决等等;又如为在政府公职人员死亡后送花圈,规定在11月至4月间送一个带挽联的花圈,包括附加费用在内,可以支出120马克,但在5月至10月间则只能支出100马克,因为冬季花少而且价格高。这项规定还附有实施办法以及种种细节,包括给在国外死亡者送花圈如何折合当地货币等等。
据统计,每个小企业每年要用39个工作日用于写报表和文件。国家每年为此耗资达200亿马克。
官僚主义引起社会各界非议。自五十年代以来,就有人成立“反官僚主义协会”、“简化法律及管理委员会”等。去年政府为此成立了以国务秘书为首的“简化法律及管理独立委员会”。
江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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