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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凤阁行贿被判徒刑一年 审判员李凤至拒贿受表扬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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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2-04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高凤阁行贿被判徒刑一年
审判员李凤至拒贿受表扬编辑同志:
平原省安阳县司法科审判员李凤至,最近审理该县七里店一件凶杀案时,杀人犯高凤启之兄高凤阁,竟托人以二十五万元贿赂李凤至,并邀请李喝酒吃饭,企图叫李凤至“高抬贵手”。李凤至当即严词拒绝,并把这事报告了上级。此外,又寄信通知家中,防备不法者行贿。安阳县人民政府对李凤至这种人民司法工作者的优良品质,特予通报表扬;并判处该案行贿犯高凤阁徒刑一年,没收其贿款。
在目前,还有一些不法分子企图用卑劣的贿赂手段来收买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员。因此,我希望你们把这封信登出来,以提高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的警惕,并给企图行贿的不法分子一个警告。
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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