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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是怎样传达和布置工作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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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2-04
第2版()
专栏:合作事业

  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是怎样传达和布置工作的
王纯
北京市合作总社在一月下旬,以十天的时间,传达全国合作总社关于实行配售的决定和第一季度配售暂行办法,并布置配售工作,甄选具备享受配售优待的合作社。在贯彻实行配售办法中采取了四个步骤:一、由市总社召开干部大会,进行思想动员贯彻政策和决定工作步骤;二、各基层社召开理监事会和代表会,把政策贯彻到社员中去;三、进行检查工作和评判;四,召开评判总结大会,宣布评判结果,发配售证并通过公约。
一、召开干部大会,传达配售政策,规定实施步骤。
这次干部大会是由北京市财经委员会召集,并由财委副主任程宏毅和市工商局长彭城亲临主持,参加大会的不仅有全市工厂、机关、学校基层社的理监事主任,而且有各单位党、行政、工会和学生会的代表,共一百七十多单位。在会上明白指出下述三点:1、配售工作是国家扶助合作社政策的重要措施,办好配售可以使社员得到廉价物品,可以促进合作社的发展和巩固,可以加强国营贸易和合作贸易的计划性,扩大有组织的消费市场。2、配售办法不只是配售物品的分配办法,而且是使合作社纳入正轨的重要文件,是通过业务、整顿组织的实施纲要。3、实行配售要与整顿组织相结合,必须严格执行暂行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并根据这个标准检查工作。
会上又着重地指出了,必须提高对配售的认识,配售不是单纯的向上级要配售物品,而是如何把合作社整顿好,从社员长期利益出发,使社员能享受配售的优待。会议并指出全面贯彻政策,提高干部认识,是实行配售巩固合作社的重要关键。会议纠正了少数合作社干部怕麻烦,怕配售赚钱少嫌优待率低等对社员利益不关心的态度,和不正确的看法。
会议上规定的具体实施步骤是:普遍传达,重点试办。首先是工厂、机关、学校消费社。农村社一月份暂不实行,二月份具体布置。
二、基层社召开理监事会和社员代表会,传达讨论配售决定,检查总结工作。
基层社召开理监事会和社员代表大会,传达大会精神及配售的决定,根据配售办法第四条检查工作。在大会召开后一星期中就有九十六社召开了理监事会,九十个社召开了社员代表大会。在社员代表大会上,先由合作社向社员报告工作,然后大家展开讨论,社员们对配售工作、合作社的经营及干部的服务精神等提出很多批评和建议。最主要的是使社员代表对合作社的政策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如电信局的代表说:“过去我们只把合作社当成铺子,对合作社的政策知道的太少,宣传的也不够。”师范大学黄教授说:“办合作社只凭一两个干部不行,非大家起来办才能好。”电信局工人社员王升在社员代表大会上说:“过去,日本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反动派,使得我们吃不饱,穿不暖,今天我们工人自己当了主人,生活改善了,国家又来优待我们合作社,更进一步使我们生活有保证,我们保证向社员宣传,把合作社搞好,争取享受配售。”
这些会议中并有各单位的行政,党、工会的代表参加,表现了大家对合作社的关心,提高了合作社干部的工作情绪,加强了服务的决心。
三、总结工作,互相检查,三评定案。
在甄选工作中,三级评定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评定的办法是掌握全国总社规定的标准,检查总结工作。首先自我检查,然后大家提出意见和问题,展开分析讨论,自下而上,实行三评定案。第一级评判是通过互助小组进行的。各基层社为了业务的需要和互相交流经验,曾组织了二十二个互助小组。这次就以这些小组为基础进行评判。全市合作社中只有十六个较小的社没有参加。经过这次评定,全市一六○个工厂、机关、学校社在一级评议中共评出候评社五十四个。第二级评定是通过互助组长会议,由各互助组长将本组评判结果及条件,向大家报告,然后分四个小组进行审查讨论,这五十四个合作社,经过这次讨论的结果,只剩下八个。第三级评定是由评判委员会负责进行。评判委员会由市总社、市总工会、市财委会和全国总社派代表,并由组长中推选七人共同组成。根据组长会议评判的结果,再进行审查,结果评定石景山发电厂、出版总署、清管局、回民学院,四个合作社符合条件。
在评判过程中,标准的统一和具体化,是很重要的。这次评判开始时因准备不够,只是一般地根据配售办法中的四个标准进行评定。因为没有具体化,所以各组标准不一,评判结果也不一致。同时在评判中也遇到一些困难。有的说:我们衡量每个合作社是用全国总社的“尺子”,还是“市尺”,或是小组的尺子呢?大家有无所适从的感觉。各小组在进行中首先都讨论了四个标准,将四个条件归纳为三个中心精神:第一条是经营路线和服务对象问题;第二、三条中心是经济核算制;第四条是民主和群众(社员)基础问题。一般的小组皆以第一条和第四条为主要条件,并且将条件更具体化了。例如第一条的具体化是:有无计划,计划是干部自己做的,还是自下而上经过调查而制定的,完成计划程度的百分比,有无冷背货,货品种类如何,满足社员需要程度,收回工资百分比是多少,有无非社员生意等。第四条的具体化是:有无理监事会,是否有定期会议,会议有无决议,有无记录,效果如何等。虽然有了具体标准,但在评判当中也不能机械搬用,主要是看其实际效果,例如清华大学合作社理事会很健全,监事会也能按期开会,但就是在货品处理上没有实际盘货,因而落选。在该社的自我批评和大家的意见中,指出这不只是管货品的没有负责任,也是监事会没有真正起了监督作用,令其按时盘货。
此外,在评判中坚持原则,发扬民主,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也是极其重要的。评判的标准必须以配售办法规定的标准为原则,不能放宽。在评判中各组都掌握了自我批评的精神,例如电信局社,清华大学社,被服总厂社,人民银行总行社,都是以自我批评为主。有的合作社在小组做总结时,要求将缺点记录上,以便下次检查、改进,在评判中不是单纯地找毛病,而是指出缺点,并分析缺点产生的原因,使大家比较明确的认识到不民主作风是合作社的根本缺点。在评判中,大家都严肃认真,如最后被评下的四个合作社中的重工业学校社,一切都很好,就是监事会没有起到应有作用,因而一月份不能享受配售。该社监事主任说:“我们过去认为我们的合作社不错,但在镜子下一照即露出毛病来了,这样就帮助我们迅速走上巩固的道路!”
但在开始评判中,有的小组也发生了尺度太宽、单找毛病、单纯比较,我评不上也得把你拉下来、夸大成绩和不真实等偏向,这些偏向在小组评判中已及时纠正。
四、召开评判总结大会,宣布结果,发配售证,通过配售公约。
评判总结大会有各社理事及监事主任参加,由总评委会宣布评判的经过和结果,并将初评社、二评社及三评社的优点和缺点列榜公布。供大家参阅。
在会上被评选上的及若干落选的合作社的代表都讲了话,并表明坚决纠正缺点贯彻为社员服务精神,把合作社办好。
会后发配售证和通过配售公约。配售证由各社理事主任当场领取。并领取签字书,由理监事主任共同签字。配售公约是根据暂行办法第九条制订的取得大家同意后表决通过。公约的原文:(1)配售证不得转让他人。(2)不虚报社员人数,假名套购。(3)保证配售物品一定配给社员。(4)配售品必须保证做到“秤平、斗满、尺码足”。(5)配售品不得增减定量、掺杂、使潮或以劣货顶替。(6)配售品按照规定价格出售,绝不擅自更改。(7)配售品分量,坚决按照规定平均分配,不投机、不取巧,不作私情。
五、几点经验。
一、全面贯彻政策和动员工作做的不够,事先没有很好地与各部门共同研究。为了补救这个缺点,过春节后,准备协同工会召开劳保部会议,专门讨论办好工厂合作社及作好配售工作等问题。另外,为了在机关和学校中贯彻合作社政策,并研究如何办好合作社,准备单独召开机关行政代表及学校学生会代表会议,讨论这些问题。
二、评判的标准应事先具体规定,但不能机械地对条件,应当领会每一条件的精神和实质,并根据此标准来检查、改进工作,防止凑条件、对条件、突击条件的偏向(有的合作社为了争取配售,不是检查工作,而是对条件,条件不够时,就凑条件,设法争取配售。更有的合作社根本没有民主组织,开过大会后即连夜选举),加强配售要密切结合整顿合作社的认识。
三、评判工作主要采取自报,然后大家评判。评判主要着重分析,不但找出缺点,更主要的是分析缺点产生的原因。避免了单纯的评判的偏向,收到检查工作的效用。这样被评判的社,也不感觉是大家找他的毛病,对自己工作中的缺点能认识得更明确,有的干部说:“一分析,使我更明白自己合作社缺点的所在”。评判工作必须以自我批评结合检查工作和分析,这样才能找出今后整顿合作社的方向和内容。
四、经过自下而上的评判检查,发现了总社领导中的若干缺点。例如:执行停止非社员零售交易时,有些问题讲的不明确,指示不统一,有的监事说:“指导员只找合作社的干部,从来不找我们,应当做什么,我们也不知道”。通过评判,进一步了解了基层社的情况,打下今后整顿合作社的基础。
五、整社必须密切结合业务进行,业务的经营要通过组织来贯彻。配售与整顿组织、开展民主是分不开的。
六、实施配售后,合作社的业务必然逐渐走上计划性,为了适应这一新的任务,合作社的组织形式、机构、工作作风,应加以必要的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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