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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好商品检验 促进生产和外贸发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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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4-15
第5版()
专栏:

搞好商品检验 促进生产和外贸发展
江苏商检局常州商检处
商品检验工作,既要严格把好进出口商品质量关,又要热情为生产和外贸服务。最近几年,常州商品检验处根据这一精神,认真改进工作和作风,较好地完成了进出口商品检验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1983年,全处20多人平均每人检验进出口商品450批,检验总值1,620万元。经检验,向159个国家和地区出口的商品无一差错,维护了国家的经济利益和政治信誉。
我们从实践中体会到:要做好商检工作,必须摆正把关和服务的关系,决不能把两者对立起来,也不能片面强调某个方面。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认真检验,积极把关。商检局通过检验、鉴定出具的各种检验证书,是贸易双方履行合同、解决争议、交接货物和议付货款的主要依据。因此,我们商检工作人员一定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遵照国家法令和有关规定认真检验,坚持“三个不放过”,即不合格的产品不放过,原因没有查明不放过,问题没有解决不放过。
去年5月,常州东风印染厂生产的出口印花双面绒布2.5万米,经我处检验发现干磨擦牢度不合格,主要原因是印花后处理汰水不清。我们及时提出意见,又同工厂一起改进了生产工艺,使产品达到了出口标准。
对于“三个不放过”,我们的体会是,把关是前提,但单纯的把关还只是“治标”,必须使“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才能促进工厂产品质量的提高,不断提高经济效益。因此全处检验人员不怕困难,都在努力朝这个方向去做。
把检验工作做到生产过程中去。提高出口商品质量,加强商检固然十分重要,但产品的质量归根到底是由工厂决定的,而不是检验出来的。为此,我们尽力把检验工作做到生产过程中去,使不合格的因素消灭在生产过程之中,做到“防患于未然”,而不是等到“木已成舟”,再去补救。正是这样,我们把帮助工厂改进质量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看作是商检工作的一种服务职能。
灯芯绒是我市出口量较大的一种商品,国外反映良好。为了保持名牌,使质量更上一层楼,我们同工厂商量,建立了把“五关”的制度:即坯布来厂检验关,割绒加工坯验收关,半制成品工序之间交接验收考核关,工艺上车半制成品质量评比关,成品匹匹复验关。这五道关一抓,使灯芯绒质量进一步提高,成品漏验率仅1.34%。中条灯芯绒荣获优质金牌以后,在港澳地区的销售,每码提价4港分。仅这一种产品,每年就为国家多创汇50万港元。
由于坚持把商品检验工作做到生产当中去,我市出口的服装,从1981年的131万件发展到1983年的360万件,增长了1.7倍,质量良好,从未发生过国外索赔的现象。
提供信息,促进工厂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商检部门掌握着比较先进的检验手段,能针对检验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科学实验,提供改进质量的依据;商检工作接触面广,与外商直接交往又多,能及时了解国外市场对我出口商品质量的反映。利用商检工作的这些有利条件,及时向生产部门提供产品质量信息,促使工厂不断改进和提高产品质量,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去年,东方红印染厂对古巴出口的活性翠蓝色卡其,几次投产质量都达不到要求,工厂要求撤销合同。我们到工厂调查了解后,利用我处试验室的条件进行试验,发现高温焙烘后色光会变正,色牢度也明显提高,马上将这一试验情况提供给工厂,工厂改进了生产工艺,再次投产,保证了出口任务的完成。
有一个时期,我们在检验中发现东风印染厂生产的染色涤棉府绸,品质下降,影响出口。同时,我们也了解到无锡涤棉坯布质量大大高于常州,就把这一情况向市纺织局作了介绍,并建议组织坯布厂有关人员去无锡学习。他们从对比中找到了差距,及时改进了织机的部件和其它工艺措施,使坯布的织疵显著减少,提高了印染成品的质量。
组织社会力量共同搞好质量管理。常州市进出口商品种类繁多,不可能由商检部门全部检验。有相当一部分商品,要按照不同的情况,充分发挥社会检验技术力量的作用,把好质量关。
塑料编织袋是常州市近年发展很快的一个商品,去年出口5,400万条,总值4,320万元。常州市生产这种产品的有12家工厂。我们根据合同规定和外贸公司委托检验的要求,组织各厂技术力量,根据统一标准规定,由我处检验员带队,到各厂轮流检验。这样既培训锻炼了各厂的检验骨干,促进了工厂的检验把关,又保证了外贸按时履约。
近年来,我市进口物资发展快,种类多,1982年进口总值达3,000万美元。大部分首次进口物资的收用货单位,对商检工作不了解,检验中发现问题不知如何处理,我们就主动上门宣传加强进口物资检验的重要性,以引起各方面的重视。我们还根据商品情况,督促和组织收用货单位做好验收工作,在发现问题需要复验出证时,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分清内外责任。对国外责任,我们据理出证索赔,对国内责任也不转嫁到外商头上。近几年,经我处出证77批,得到认赔70余万美元,仅1983年就出证20批,赔回22.4万美元,为国家挽回了经济损失。
由此可见,商品检验不能孤军奋战,必须与外贸、工厂一起协同工作。作为商检部门,我们要有一个积极主动的态度,加强与工贸部门的联系通气,争取他们的配合和支持,共同做好商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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