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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县农业局认真平反知识分子中的冤假错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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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4-16
第3版()
专栏:清除“左”的影响 进一步落实知识分子政策

武冈县农业局认真平反知识分子中的冤假错案
本报讯 湖南省武冈县农业局党组对落实知识分子政策问题一抓到底,较好地解决了历史上遗留的冤假错案中的积案、老案、难案。
五十年代曾任县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的一位同志,1964年因对某领导的特殊化提出过批评意见,被定为阶级异己分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送回原籍改造。1979年,他虽然恢复了公职,但其他问题一直没有很好解决。又有一个同志,1966年湖南农学院毕业,分配到县农科所当技术员。1968年,他在种花生时,对拌了农药的种子看管不严,使一小孩偷食后中毒死亡。结果法院以阶级报复、现行反革命罪论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1976年,这位技术员回来当了工人,每月工资24元。复查讨论后,局党组一致认为,上述两个案子应彻底平反,不留“尾巴”。经报县委,很快获得了批准,妥善地解决了这两个同志的问题。
曾昭伟 宁同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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