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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德国资助私人建房 私人筹集建房费用的10%,其余由国家贷款。每次偿还贷款的本息不超过统建房屋的房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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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4-16
第6版()
专栏:

民主德国资助私人建房
私人筹集建房费用的10%,其余由国家贷款。每次偿还贷款的本息不超过统建房屋的房租。
新华社柏林4月13日电(记者王德峰)民主德国从中央到各级地方政府,都大力支持私人建造住房。
从1971年至1983年,民主德国共新建住房一百三十多万套,其中私人建房十三万五千套。仅从1981年至1983年私人建房就有四万四千套。平均每年私人建房约占国家新建住房的11%
在过去十几年中,工人、合作社农民新建私房占私人建房总数的67%,青年夫妇建房占私人建房的25%。
各级政府大力支持私人建造住房,是私人住房建设取得成绩的重要原因之一,政府规定,凡申请私人建房或按现代化住房标准改建,修缮私有住房的家庭,只要自己能筹集到所需费用的10%,其余90%的建设资金由国家以贷款形式提供。所借贷款可分期偿还,但每次偿还的本息数额,不超过国家统配的同样住房的房租。为鼓励私人建房,国家还给私人补贴建房所需费用的10%。没有房基的家庭,由国家统一分配住房建设用地。
国家还设计出私人建房的标准方案,目前有二十五种可供选用的设计方案。
对现有的私人住房进行修缮或改建,如安装自来水、煤气管道,增设洗澡间、抽水马桶等,是民主德国为改善居民住房条件而采取的另一措施。国家对农村老式住房的改造尤为重视。
政府还支持中小城市居民利用市内的小块空地建造住房。民主德国建筑科学院和住房建筑设计部门正在设计各种既能充分利用市内小块空地,又能同周围环境和谐的住房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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