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2阅读
  • 0回复

茅安钟向经济犯罪作斗争 为什么长期遭到孤立和打击?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4-18
第4版()
专栏:记者来信

茅安钟向经济犯罪作斗争 为什么长期遭到孤立和打击?
在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总公司广东省土产分公司出现这样一桩怪事:向经济犯罪分子和歪风邪气作斗争的包装科干部茅安钟,在本单位长期受到孤立和歧视,上级主管部门听之任之,不予过问。
1979年至1981年间,茅安钟冲破重重阻力,先后收集整理了近十万字的材料,揭发本公司业务员柳志伟的经济犯罪问题,柳犯被司法机关判处了两年半有期徒刑。茅安钟被评为广东省外贸系统先进工作者,省外贸局纪律检查委员会通报表彰了茅安钟,号召全省外贸单位干部、职工向她学习。
然而,从此以后,茅安钟却受尽辱骂、打击和歧视。有人说她是“到处告状,不务正业”,甚至,骂她是“一条毒蛇”,“害了人当先进”。她的顶头上司包装科科长、党支部书记也公然对她讽刺挖苦。茅安钟曾多次找公司和省外贸局领导反映这些情况,而局和公司领导不仅置之不理,反而责备茅安钟“爱管闲事,神经过敏,听风就是雨”,“告诫”她“对公司的情况,不应乱往外捅。”
在重重压力面前,茅安钟并未后退。1982年9月和12月份,她又向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等部门揭发了这个公司山货一科副科长农柳出国推销蜡烛,使国家损失外汇十九万四千九百多马克的外贸损失案件。同年9月,茅安钟又揭发了公司的一个副经理把外商给公司的七千元港币佣金,以个人名义存放在香港,以及原主管烟叶进口业务的副科长陈斌、业务员杨友山,接受贿赂,使国家损失数百万美元的重大经济犯罪事件。对此,公司有关领导却为陈、杨打掩护说:“是商人狡猾,骗了我们同志。”茅安钟对于公司领导对待国家经济损失的官僚主义态度非常气愤,她冒着风险,多次写信、上访,反映公司领导掩盖矛盾,不积极组织调查,反而对揭发人进行批评、追查的情况。
1983年2月1日,省人民检察院根据茅安钟的揭发将蜡烛案的结案意见转给了省外贸局和外经委。但公司和局整整拖了一年,至今也没对此案的责任者进行处理,而且把一个在此案中有重大牵连的业务员提拔为副科长,工资连升两级。
近一年多以来,茅安钟在工作中受到种种刁难、打击,就连抚顺市邀请她前去参加一个科研项目鉴定会,有关领导也以“不是科研干部”和“刚出差回来”为由,不批准去。
茅安钟政治上也受到歧视。她1949年就读于上海法学院统计系,后经学院推荐,提前参加工作。几十年来,一贯工作积极,熟悉业务,坚持原则,热爱党。但她却多次受到冷遇。有一次,茅安钟找科党支部书记,倾诉自己的入党愿望,要求支部帮助她克服缺点。这个支部书记却阴阳怪气地说:“党已变成这个样子了,你还要求参加党干什么?”
目前,茅安钟在广东省土产分公司的处境十分困难,不少职工同情她,但是,敢怒而不敢言。有些党员干部说,茅安钟无私无畏,敢于向不正之风和经济犯罪作斗争,为此竟受到一些领导人的打击。
有关领导部门告诉记者,茅安钟几年来所反映的情况和揭发的问题都是有事实根据的。有的经济犯罪案件,司法机关已侦破结案了,有的正在立案调查之中。茅安钟这样敢于同坏人坏事作坚决斗争的精神是很值得表扬的。初步统计,这个公司由于干部、业务员贪污受贿,被不法外商、港商诈骗的货款和应收未收、有待追回的欠款达数百万美元之多。至于官僚主义、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浪费的经济损失,目前尚未弄清。
茅安钟的问题已引起广东省有关领导部门的重视,正在派人调查,支持茅安钟对不良倾向的斗争。南方日报记者 李希亮 新华社记者 吕毅子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