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6阅读
  • 0回复

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通令 参加军校青年的家属 按革命军人家属优待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2-05
第2版()
专栏:

  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通令
参加军校青年的家属
按革命军人家属优待
【新华社三日讯】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本月二日通令各大行政区、省(市)人民政府,凡参加军事干部学校学习的青年工人和学生,自正式入校时起,其家属按革命军人家属优待。自即日起,各军校学生家属,可持军校证明信向各军区换取革命军人家属证明书。
【新华社汉口三日电】武汉市参加各种军事干部学校的学生到校后,纷纷写信给他们的亲友、同学,报告他们在学校里的愉快生活。
武汉大学学生姜乐惠在写给她母亲的信中说:此刻我已愉快地在学校里生活了。这儿的同学多半来自各大学的理工学院。以后我们所要学的东西,将和我们过去所学的课程有紧密联系,并且更切合实际。校内有很多仪器和书籍,都是我们过去所没有见过的。几年以后,我们的技术、政治、业务和理论水平将大大的提高。
武汉市第一中学学生胡光汉、刘继、刘志纯在信中说:灯光下,穿着军装的同志们高呼口号,唱着歌,有时还把我们抱起来,抬着,摇摆着,欢呼着……我们就是在这样狂热的欢迎中来到了温暖的革命大家庭。学校大得很,站在大操场中要用望远镜才能看清周围环境。球场散布在操场中,多么好的环境呵!该信说:祖国国防建设事业的重担,已落在我们的肩上了,我们决不辜负你们对我们的希望,要用实际行动来回答人民对我们的热爱。我们在这里向你们宣誓:我们要艰苦奋斗,顽强学习,为伟大祖国的国防建设而努力一生。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