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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代表在跨国公司委员会年会上发言 跨国公司应为发展中国家作出贡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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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4-20
第7版()
专栏:

我代表在跨国公司委员会年会上发言
跨国公司应为发展中国家作出贡献
新华社联合国4月18日电 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米国钧今天在跨国公司委员会第十届年会上发言,要求跨国公司发挥积极作用,克服消极因素,在求得自己发展的同时,为发展中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作出有益的贡献。
他在发言中说,近年来,跨国公司的经营活动又有了新的增加,其生产和销售也比以往更加国际化。“不少跨国公司资本雄厚,设备和技术先进,经营管理水平较高,如果跨国公司能多发挥其积极因素,限制其消极作用,它们在某些发展中国家的经营活动,对促进这些国家进口替代品的生产,使其出口产品多样化,提高这些国家的科技和经营管理水平是可以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的。”
他指出,“很多跨国公司是维护旧的国际经济关系的重要工具,是发达国家向广大发展中国家转嫁经济危机或经济困难的重要媒介,阻碍了《国际发展战略》的执行。”他说:“很多跨国公司本应更加积极地配合发展中国家在技术质量方面的要求,以公平合理的价格和条件向发展中国家转让先进并适合国情的技术。但是,一些发达国家跨国公司却只是利用发展中国家不利的谈判地位和渴望技术的心理,而忽视它们的愿望和技术发展目标。有的跨国公司向它们出售陈旧落后的技术,以次充好;有的漫天要价,牟取暴利,有的利用不合理的商业惯例,附加苛刻条件,使这些国家无法充分利用引进的技术,提高本国的技术能力和自力更生水平。”
他强调说,发达国家及其跨国公司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活动往来应该是互利的。他要求尽快制订联合国跨国公司行为守则,规定跨国公司在东道国中的行为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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