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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所有 集体经营 照章纳税 自负盈亏 河北省改革国营小型零售商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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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4-25
第2版()
专栏:

国家所有 集体经营 照章纳税 自负盈亏
河北省改革国营小型零售商业
本报讯 据《河北日报》报道:经省政府批准,河北省商业厅决定改革国营小型零售企业的管理办法:在国营性质不变,原承担的供应、服务任务不变,企业隶属关系不变的前提下,一律实行国家所有、集体经营、照章纳税、自负盈亏。据统计,全省实行这种管理办法的国营小型零售企业约有二千一百多个,占全部国营零售企业的25%以上。
实行这种管理办法的范围,包括大中城市和县城的国营理发业、浴池业、洗染业,以及三十人以下的小饭馆、小旅店、小照相馆和经营工业品的小商店;地处偏僻的微利小店和经营性亏损的零售商店(不包括以经营蔬菜、肉食为主的零售企业);城镇商办工业固定资产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下,年利润在二十万元以下小型企业。
实行这种管理办法的企业,由过去上交税、利,改为按照行业依照税法规定纳税,税后利润原则上由企业自行支配。
改革干部任免制度,由过去上级选派领导干部,改为由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
改革劳动制度,由过去劳动部门分配职工,改为由企业根据需要自行招工或聘请各类专业人员。
改革工资制度,由过去实行基本工资加奖励,改为浮动工资,实行劳动分红,使职工收入多少和企业经营成果的好坏挂起钩来,上不封顶,下不保底,真正体现奖勤罚懒,多劳多得。这些企业实行新的管理办法后,对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改善企业管理,扩大商品经营,提高经济效益将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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