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阅读
  • 0回复

造鸡笼损公利己 董家鸡随主乔迁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4-26
第7版()
专栏:调查汇报

造鸡笼损公利己 董家鸡随主乔迁
本报记者 龚达发 罗盘
去年9月以来,本报驻湖北记者组不断收到武汉市的一些群众来信,反映前湖北省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董国禄以权谋私,用公家的材料为自己的几只鸡,造了个坚固耐用、十分考究的钢鸡笼,在当地产生了极坏的影响。为了查明事实真相,不久前记者作了实地调查。
董家的钢鸡笼,座落在武汉市水果湖地区洪山路12号一幢大楼前。鸡笼高约一丈,长九尺,宽二尺多。骨架用两根直径约七十毫米的圆钢和上百根大小钢筋制成。鸡笼分左右两部分,左边用钢材做成栅栏,钉上钢丝网,既通风又透光,是董家鸡白天的活动场所;右边共分三层,一、二层以钢板为壁,旁开通气孔,为鸡晚上栖息的地方;三层的四周是钢丝网,里边放着装有东西的箱子和麻袋,显然这是鸡的饲料库。鸡笼的顶棚是白色薄型化纤板,鸡笼四周的钢板和钢丝网都涂有绿漆,俨然自成格局。据财务检查人员证实,这个鸡笼,仅材料费就用了六百多元。董家的鸡能有这样好的住处,真可谓福分非浅!
这个耗资六百多元的鸡笼,是去年2月开始筹建的。当时,省计划生育委员会正在洪山路盖住宅楼。董国禄知道自己将分到新房后,便提出要在新房前造个鸡笼。省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基建的副科长唐某,乘集体盖自行车棚之机,把购买做鸡笼的钢板、钢丝网和化纤板等材料的费用纳入自行车棚的预算单,董国禄批了“可以,你们安排办。”唐某即请人设计制造了这个鸡笼。尔后,董国禄主任搬进新居,董家的鸡随之也乔迁进了钢鸡笼。
董国禄用公家的材料,为他的鸡建造了这样高级的钢鸡笼,引起水果湖地区群众的强烈不满,他们纷纷投书给省纪委和本报驻湖北记者组,要求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去年,当省纪委派人调查时,唐某到承做鸡笼的水果湖五金厂搞了个假证明,由董国禄交一百五十元了事。不久前,财经检查人员查出鸡笼的造价,并要董国禄全部赔偿国家的损失。这位董主任竟说什么:“这个鸡笼,我不要了。”那个负责基建的副科长唐某甚至仗势辱骂检查人员。
目前,省一级单位正在整党。有关单位怎样处理这件事?当地群众正拭目以待!(附图片)
图为董国禄用公家的材料制造的鸡笼。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