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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人民政府矿务、劳动两局 关于挖金湾煤矿存在不合理制度的检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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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2-09
第2版()
专栏:对人民日报批评的反应

  大同市人民政府矿务、劳动两局
关于挖金湾煤矿存在不合理制度的检讨
本局挖金湾矿尚残留旧有不合理的制度,我们没有及时纠正,承张大合同志给我们提出来,使我们有所改进。这是我们极端欢迎的。我们自读到十二月五日人民日报刊载张同志所提的意见后,当即派本局工程师安茂华同志到挖矿作彻底的调查,兹特将调查所得的结果,作深刻的检讨如下:
(一)该矿确实是用老秤收煤,他们的理由是工人习惯于用老秤,对于新秤不甚了解,所以因沿旧习,致未及时改正。这虽说是照顾了工人的便利,但究不如以新秤收煤合理。工人一时虽有些不习惯,如果经过详细解释与说服,自然可以明了,主要是在思想上没有打算改革,而只是因循敷衍。
至于卖煤,是供应局的任务,也是以一六八○斤(老秤)折合一吨,不过据我们了解,供应局卖煤是以吨为计算单位的,如果零卖当然亦以斤折合为吨。
(二)估秤办法,是不用秤,全凭收煤员眼睛看,其标准是以遭计算,每遭为一二○斤老秤,每遭又为十厘,一厘为老秤十二斤,背一二○斤老秤的煤即算一遭,若背到一三○斤即上进为一遭一厘,反之若只背一二九斤的,也就只算为一遭了。这种估秤的办法,虽有多数工人为避免过秤费时费事乐于沿用,但是收煤员的眼睛究竟不如秤准,常有估高估低之弊。个别人无原则地动私人感情,亟应纠正。已令该矿自一九五一年一月一日起,实行过秤过磅(现已备磅秤一台)有一得一,收班总结每人每次所背斤数时,如有零尾按四舍五入计算,以期合理。
(三)估秤的职工,以往确实有些不良的作风,引起一些工人不满,主要是该矿领导方面平日失察所致,现已饬该矿对于作风不良的职工,进行严格教育,并令一律过秤,以防将来再有类似事件发生。
(四)煤区既有远近不同,工资自应互异,但是该矿不分远近,工资仍然一样发,虽说是今明日轮流互换背煤区域,借资调剂,但每日到班的人数不同,究属不合理。已由该矿按煤区远近分别计发工资,并划定某工人背某区的煤,以昭公允,但劳动大队因情况特殊,仍采用轮流互换煤区办法调剂。
根据以上检讨,总的说来,我局对小窰的管理以往未加重视,照顾不周,从敌人的手里把煤窑接收过来时,同时也把旧的习惯接来了一些,未能及时纠正。今后我们要加强小窰管理,逐步改善,并望张大合同志及其他工友同志们,多提意见,我们当竭诚接受,借资改正。
大同市人民政府矿务局劳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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