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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改革用工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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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5-05
第2版()
专栏:

逐步改革用工制度
本报评论员
河南安阳等市、县和四川省建筑总公司在建筑、煤炭等行业改革用工制度,用合同工代替固定工。实践证明,这种做法有不少优越性。
固定工制度的弊端,在有些行业十分明显。人员老化,第一线工人逐渐减少,劳动效率低,企业对职工的生老病死,以至职工家属住房、医疗、子女入学、就业等都得管起来,企业变成“小社会”,压在企业身上的包袱越来越重。实行合同工制,按合同办事,几年一换,可以不断更新劳力结构,使企业保持活力,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企业可以更好地集中力量搞生产。
推行合同工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它对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基本建设造价和生产成本将起很大的作用。矿山、建筑、林业、搬运等以劳务为主的行业,今后可逐步减少固定工,录用合同工。矿山的轮换工,三年到五年换一次,逐年分批进行,以保留大部分熟练工人。建筑业则要大量起用民工,实行投标招标。
推行合同工制度,关系到如何充分运用农村几亿农民劳动力的问题,具有深远的意义。它是开辟农村多余劳动力参加建设的重要途径。随着农村商品生产的发展,我国农民从事种植业的人数越来越少,更多的人要向生产的深度和广度进军。实行合同工制度,就为这些剩余劳动力找到了一条出路。农民可以利用这方面的有利条件,多一条致富的路子。
用工制度的改革是一件细致的工作。各行各业要因地制宜,不能一刀切,不搞一个模式。对现有的固定工还得由企业管起来。各地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使我国的用工制度逐步完善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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