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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俊文是靠“吃浮食”富起来的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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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5-05
第2版()
专栏:

姚俊文是靠“吃浮食”富起来的吗?
山西省五台县委办公室 吕凤林
“吃浮食”,在我们这一带是指不实干,光靠脑瓜盘算或耍嘴皮子挣钱的行为。先富起来的农民是否都是“吃浮食”的呢?在一些人看来,统而言之不好讲,但具体到某些人,特别是那些不是靠搞种养业致富的,往往要给人家扣一顶“吃浮食”的帽子。
我县沟南公社沟南大队有个农民叫姚俊文,1982年,他和两个人合伙承包大队综合服务部,当年收入八千多元。去年,他的妻子、两个孩子都到服务部工作了,全家共收入一万四千多元。这就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少非难,有人说,现在的政策是使“尖滑人”发财,姚俊文赚钱多,是靠“吃浮食”得来的。今年春天,县委提议在全县评选勤劳致富的二十二名劳模,当议到姚俊文时,有的同志提出群众有反映,要慎重考虑。
姚俊文真的是靠“吃浮食”富起来的吗?针对这个问题,县里的同志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作了一番具体分析。1982年,他承包大队综合服务部时,大队给他们提供了四间房屋,一台气泵,他们每年交大队一千三百元,资金自筹,人员自选。承包后,姚俊文把经营项目由原来的油漆、裱糊、化学印字等发展到喷修汽车、水电安装、土木建筑、冷饮制作等十多项。能有这样一个发展规模,姚俊文既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和体力,又付出了购置生产资料的八千元资金。姚俊文是服务部的经理,从打听信息、承揽活计、核算经济,到调配劳力、销售产品,里里外外都要他全盘负责,技术性强的活还要亲自干。显然,作为经营者,他所从事的主要是脑力劳动,不光是出把死力。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一样,同样费心血、流大汗,我们怎么能说他是“吃浮食”呢?因为姚俊文是挂帅的,他的收入自然应该和服务部的经济效益贴得更紧。服务部的收入多,他个人得的多;服务部赔得多,他个人也就赔得多。去年,服务部在他的经营下,营业额达到十一万元,盈利五万元,姚俊文个人收入六千元,是一般工作人员的两三倍,完全是劳动所得。他承包的服务部从经营方式到产品销售,都符合党的政策,承包两年来按期如数交纳国家税金五千多元,交集体承包费二千六百元,姚俊文的经营所得收入,即使再多,也是正当的,合法的。反之,如果违反国家的政策法令,偷税漏税,哪怕是只赚一分钱,我们也有理由说这一分钱来路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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