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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先兴以权谋私 非法大建私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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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5-05
第5版()
专栏:勇于向不正之风作斗争

梁先兴以权谋私 非法大建私房
去年,我县人民检察院刑事科长梁先兴建私房,占公家和他人便宜万元以上。
梁家人多收入较低,仅靠自己的力量建房不可能。1972年(当时梁在湓城镇公社当秘书),他乘本单位搞基建之机占用公家材料,在县城建起了一栋面积一百五十平方米的两层小楼,并霸占了房前二百多平方米的空地。据知情人反映,当时这栋小楼的造价约二千四百元。1982年底,梁得知我社要建一栋办公用房,便死皮赖脸地上门来纠缠,要我们出七千元的高价买他的小楼和空地,原因是他与邻居关系太紧张,他想另建一栋。我们考虑到在他那栋楼房门前空地建办公用房,有利于营业,便同意出五千元。但梁又说,干部卖房再建房是不合法的,要我们对外只说因公家需要,与他协商“换基换房”,“协议也这样写”,并且不让我们在付钱的存款折上写他的名字,说是“这样能应付上面的检查”。就这样,我们双方签定了一份所谓的“房屋、地基交换协议”。
梁先兴一经得手,就对我社建筑材料、资金、地基等又偷、又抢、又占。到去年8月,我社公房还未建一半,他的房子的外壳就已经完工。他不仅挤占了我社几千元资金,还多次阻挠我社施工。原来与梁有交情的建筑队负责人黄治家,也被他骗苦了。十几名工人自带盘缠,为梁白干一年,还要自己贴钱。
我社从去年8月底开始,多次向县政府、县委和县纪委提出控告。由于梁先兴四处托情,几个月过去了,县领导上是“只打雷不下雨”,致使他的犯罪行为毫无收敛。我们请求你报调查,并予公开揭露。
江西瑞昌县湓城镇信用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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