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1阅读
  • 0回复

在“愿打愿挨”的背后……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5-05
第5版()
专栏:调查汇报

在“愿打愿挨”的背后……
本报记者 李 渡
记者在江西省瑞昌县调查期间,无论是当事者双方的领导,还是负责查处此案的县纪委的负责同志,或者是湓城镇人民政府的个别领导,对县检察院刑事科长梁先兴同湓城镇信用社在建房中发生的矛盾,都异口同声地说:“这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事实真相究竟如何呢?
1982年底,湓城镇信用社经上级批准,拨款两万元修建办公楼(包括职工宿舍),1983年初办了征地手续。正当破土动工之际,镇人民政府一位负责人找到信用社主任饶政福,“建议”信用社出钱买梁先兴的一栋两层的小楼和楼前二百多平方米的空地建办公楼。并说,这样既可“帮助”梁先兴摆脱与邻居的矛盾,对信用社也有好处(离城镇近约一百米)。后来,双方经过讨价还价,以五千元成交。接着,梁先兴和饶政福合谋,一脚踢开正在施工的湓城镇建筑队,改由梁先兴出面找他的老乡黄治家带的一个农民包工队施工。梁先兴还坚持要信用社付款时将收款人改为黄治家,并把这种买卖关系改为交换关系,用以应付上面的检查。对梁先兴的这种不正当的要求,信用社主任和农业银行瑞昌县支行(以下简称县农支行)的领导都一一照办,并由饶政福同他私下签定了协议书。此后,梁还向县检察院和纪委打了“招呼”。
动工前,梁先兴找到黄治家,说要把他换基迁盖的房子和信用社的办公楼这两项工程全包给黄来建筑;并许愿说,以后帮黄治家等在城里揽一些工程。黄治家说:“真要是这样,你那栋别人要七千多元才同意建的房子,我们五千元给你盖。钱不够,我们给你贴补。”就这样,一场罕见的“公私合营”建私房工程开始了。
一项“公平”的协议,结果竟是这样的不公平:梁先兴花了八千元(梁说他自己拿了三千元,还有五千元的卖房费),建了三百二十多平方米的楼房;而信用社花了二万七千多元,却只建了一栋二百二十平方米的楼房。怀着“行善”愿望的饶政福没有得到好报,于是,就鼓动另一个“受害者”——黄治家和他联名向县委和各有关部门告状。当记者向县纪委的一位负责同志问到告状的结果时,他表示:“象如此严重的公私合营建私房的形式,我县还没有这样的案例。”但因为梁先兴不是属于县纪委管的干部,所以纪委过去没把这件事当主要案件清查。这位负责人并说,梁先兴和信用社是两厢情愿“交换”的,后来产生了矛盾,不好管。因县委书记、县长曾多次批示要县纪委、县检察院查处此事,到去年9月底,才由县纪委、检察院、县农支行组成了联合调查组。调查组找当事人谈了谈,算了算账,到现场看了看。尽管是走马观花,他们也认定梁先兴占了便宜。据参加调查的同志回忆,当时曾有过三条处理意见:①梁先兴应将扩大的建房面积交公;②梁先兴应付给建筑队的钱要付清;③梁先兴如果不把扩建的部分交公,则应按六十元一平方米交款。
这三条意见为什么没有执行,县纪委的负责同志没有对记者讲,但此案最后并未形成任何决议,也没有向书记、县长汇报,不了了之。检察院的领导是什么态度呢?一、认为梁和饶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二、认为梁即使有侵占行为也是侵占黄治家的,和信用社没有关系。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检察院的领导明明知道梁和信用社的这桩房屋买卖是非法交易,却不加批评,而且至今仍未认识到五千元的房价内就有私人侵占国家利益的问题。至于梁建的新房,检察院的负责人明知五千元远远不够,却没有认真查处,只是轻描淡写地说什么:老梁的私心就在于他想借换房之机将住房再扩大点。所以,当联合调查组对此事采取不了了之的态度以后,检察院的领导只是找梁谈谈话,要他“正确”对待,如此而已。
考虑到下面的事实,梁先兴的问题被不了了之也就“合乎情理”了。据了解,这个县各有关部门的领导干部和公社正副主任,近几年违纪建私房的共有三十四人。就在去年中纪委发出公开信后,这里仍有十三人违纪建私房,其中有四名是县委常委。在这部分干部中,建私房面积最高的达三百九十九平方米,侵占公款最多的达四千多元。对这部分人的处理,县纪委虽然基本上都做过决定,但绝大部分处分很轻,犯错误的人在经济上非但未受惩罚,反而捞到了好处。
写到这里,还应该介绍一下原告湓城镇信用社主任、揭发信的作者——饶政福。从他以信用社名义写给本报的信看,他似乎是一个对不正之风深恶痛绝,并能坚持原则的人。实际上,他是以国家资产为筹码,干着利己的勾当。以黄治家为首的包工队,动工后干的第一件事,就是用公家的建筑材料(门窗除外)为饶在信用社征用的地基上建起了四间平房(准备让他家在农村的爱人当养鸡专业户用),后来只是因为有人揭发了此事,房子才一直弃置在那里。而所谓信用社建职工宿舍,实际上是为他自己和县农支行长的儿子(在信用社工作)建房。当时,信用社共有工作人员四名,饶本人应住集体宿舍,其他职工都有住房;县农支行行长的儿子夫妇二人也有两间住房。由于行长亲自向饶打过招呼,于是,饶政福就私自请人修改了原图纸,将信用社二楼改成了两套共计一百多平米的宿舍。就在他上告梁先兴的同时,饶家却同梁先兴一样,在去年春节前夕搬进了新居(由于记者前往调查,县农支行行长的儿子未能搬进)。他以信用社主任的身份为自己捞好处的事,当然不限于此。如此这般,饶政福不可谓不精明,不过这次却败在梁先兴手里了。所以,他一告再告,誓不罢休。
如果了解到上面所说的这些情况,显然,在所谓“愿打愿挨”的背后,既掩盖着行贿受贿,盗窃侵占,以权谋私等等不正之风,又掩盖着领导方面的软弱、涣散和严重的官僚主义。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