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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禁止向群众乱派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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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2-11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要禁止向群众乱派差编辑同志:
一月二十七日,我县(河北省冀县)三区干部耿伯翔、张治绵、王凤修三人到衡水县去开会,他们三人叫区里老百姓出了一辆大车,把行李送到冀县委员会,然后各自骑着自行车来到县委会。这辆大车是三区东孟村的(距冀县城里四十来里路)。车上只拉着三件行李,费了多半天时间,到夜晚八、九点钟,才到达城里。赶车人到县委会后,也不知道把东西交给谁。后经冀县团委会刘同志询问后,才把东西收存起来,领他到县委会吃了晚饭。赶车人因无人照管住宿问题,只好在机关门前的厂棚里住了一夜。他不高兴地说:“只有这几床被子费了这么大劲干什么?还不如给他们扛了来呢!”
我们认为耿伯翔等三个同志是应该而且能够自己用自行车把行李带到城里来的。他们为了这三个轻便的行李,就派一辆大车,使车夫在积雪未干泥泞难走的道路上,浪费了两天时间。这是浪费民力,缺乏群众观点的行为。希望耿伯翔等三同志对此作深刻检讨,并在实际工作中加强群众观点。
读者 王苍波、刘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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