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梭鱼水中曰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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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5-11
第8版()
专栏:群言录

梭鱼水中曰
司徒伟智
“一方愿打,一方愿挨”,这样的事情是不止于“周瑜打黄盖”。某地农村的一名大队干部为动用职权和民力造起自家一幢“小洋楼”,被责令公开检查,并解除职务、留党察看两年。但那“小洋楼”却没有收掉,于是他私下里不无自得地说:“俺检讨一阵子,舒服一辈子,正够本来着。”此论一出,激起公愤。
众人的气愤,在情理之中。气愤之余,却又发人深思:他明明受到了处罚,怎么还洋洋自得,真有点“愿挨”的样子呢?原因无非是,虽受罚却没罚到要害,虽“挨打”却无切肤之痛。
倒不是说主罚者一定在有意庇护。对“小洋楼”主的处罚也不可谓不重了——如果将政治生命视作一个人的第二生命,那么其人已是到了“命悬一线”的关头了:党籍固已险极,名誉则早已扫地。问题是,在一些已经被剥削阶级污泥浊水侵蚀了灵魂、无视党纪国法的人物眼里,什么名誉、信仰、党籍、组织的信赖、人民的重托,等等,统统是“不灵”了,是无所谓的。他们鸡鸣而起,孜孜钻营的只是一己私利,只是要一家子的“舒服一辈子”。他不在乎“政治生命”,你却以“政治生命”罚之,罚其所不屑,他又怎么痛得起来呢?
俄国作家克雷洛夫写过一则寓言,叫《梭子鱼》。说的是梭鱼犯了罪,法官山羊和驴子在审判时,却稀里糊涂地听信了这样一种意见:将梭子鱼沉到河里去淹死。如此判决,竟还当真付诸实行了,殊不知是正投梭鱼之所好!其实,为了使那些沉湎于资产阶级极端利己主义思想的违法乱纪者真正吸取教训,同时也为了有效地保护广大人民的利益不受侵害,就应当彻底剥夺这些人违法违纪之所得。象去年报载的中共河南省南阳地委和石家庄铁路分局党委那样,在清理招生和招工中的舞弊行为时,不仅处分了营私舞弊的干部,而且将靠舞弊进学校进工厂的青年一律退回原地。今年报上又登了江苏省响水县有关领导部门对以权谋私的日杂商店经理许建富既作出严厉行政处分,又追回其全部非法所得三千元。——“梭鱼”们这一下可真正是要叫苦不迭了。
不然,“梭鱼”放归于水中,它该会心而歌曰:
沧浪之水清兮,吾摇尾于其中。
饮水当思源兮,同志您实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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