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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民众不满的两件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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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5-14
第3版()
专栏:

台湾民众不满的两件事
洪梅生
最近,台湾社会大众关注着当局正在议论中的基本工资调整及女工产假长短问题。
据称,这次基本工资调整,由现行的台币五千七百元提高为六千一百五十元,调整幅度为8%,增加数额为四百五十元。
所谓“基本工资”,是台湾当局“保护”资方的措施。长期以来,资方将工资结构一分为二,即“基本”的与“非基本”的,通常是依据官定基本工资数额,再参酌年资、职位以及技术水准等情况,由本企业定出略高于官方厘定的基本工资。如此做法,一则合乎当局“基本工资暂行办法”的规定,二则更重要的是无论在何种情况,资方都可以振振有词,以其所定稍高于官定的基本工资,作为拒绝劳方要求的理由。
由于官定的基本工资从来就远落于实际工资之后,对劳工来说,无异是一把枷锁。台湾民众对此一直表示不满。今年基本工资调整更因数额太低,引起社会人士包括一些学者和立委的非议。
台湾大学教授张晓春认为,六千一百五十元的基本工资,不符合实际生活需要,以这样的数额,扣除房租、水电,要养活一家二三口人,谈何容易,即使在台北县的三重、新庄、板桥地区,一个月的房租也要三千元,可见基本工资与实际生活状况有很大的差距。他表示,这次基本工资所加的四百五十元,“杯水车薪,跟不上生活需要”。
“立法委员”陈锡淇也说,按照目前的生活水准,一名劳工要想养活自己和平均两个家人,至少要九千元以上的基本工资,“这次调整的幅度如此微小,对劳工生活能有什么帮助?”
至于女工产假问题,按台湾“工厂法”规定,女工分娩有薪假为八星期。但正在“立法院”审议中的“劳动基准法”,当局酝酿将女工产假改为六星期。
台湾省总工会最近举行记者招待会,一名女代表说,当局的这一措施是在“开倒车”,女性劳工将通过各种渠道坚决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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