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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单位“松绑”放权 企业领导积极改革 洛阳矿山机器厂采取五项新措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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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5-15
第2版()
专栏:

上级单位“松绑”放权 企业领导积极改革
洛阳矿山机器厂采取五项新措施
本报洛阳电 记者李杰、通讯员王子厚报道:全国八大重型机械企业之一的洛阳矿山机器厂,在上级“松绑”之后十天里,对企业内部机构设置、干部任免和劳动工资等方面进行五项改革,给全厂增添了新的活力。
洛阳矿山机器厂现有职工一万三千多人。它生产的提升、洗煤机械等成套设备占国内生产总量的70%左右。4月30日,该厂被定为机械工业部改革试点单位,在“人、财、物,产、供、销”六个方面给以“松绑”放权。围绕“上级松了绑,我们怎么办”的题目,这个厂进行了讨论研究,并制订了一系列实施措施。
——按照产品专业化和工艺专业化的原则,对原来生产单位的机构进行了调整,组建了13个分厂,把多品种、小批量,大而全、小而全式的生产单位变为专业化的生产单位。
——经厂长提名、党委讨论,厂长任命了13个分厂的厂长。他们之中有知识分子出身的高、中级工程技术人员,也有自学成才的工程师。
——对分厂实行“简政”,分厂领导班子由三名正副厂长和一名专职党委书记组成。生产上实行分厂厂长负责制。分厂厂长任命车间科室干部,并在对外承揽任务、对一般干部和工人的奖惩、对多余人员安置等十个方面享有充分的权力。
——实行与责权直接挂钩的企业内部工资和奖金改革。全面完成各项经济指标者,发给原有工资和奖金,对厂、车间干部实行过渡工资补贴。完不成任务的,不但没有补贴、奖金,而且根据完成任务的多少,按比例扣发基本工资,对工作打不开局面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厂领导和科室干部就地免职。对生产工人奖金不封顶,脏、累、差工种实行计件工资和岗位津贴。
——在保证完成国家下达的指令性生产任务的前提下,工厂发扬优势,联合地方企业,通过社会大协作的方式,生产和发展市场上适销对路的高中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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