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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今年第四季度起 全国将普遍进行利改税的第二步改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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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5-16
第2版()
专栏:

从今年第四季度起
全国将普遍进行利改税的第二步改革
赵紫阳总理在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宣布:从今年第四季度开始,国务院决定进行利改税的第二步改革,从税利并存逐步过渡到完全的以税代利。
赵总理说,利改税第二步改革的具体做法是:合理调整产品税税率,增设资源税、增值税和几种地方税,在征收所得税后,区别不同情况征收调节税,税后利润留归企业支配。国营小型企业,可以实行集体承包或个人承包、租赁经营,也可以依照集体企业的办法向国家交纳税金。
赵紫阳指出,利改税的第二步改革,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第一,企业与国家的分配关系用法令的形式固定下来,使国家财政收入能够随着经济的发展而稳定增长;第二,企业将从新增加的利润中得到较多的收益,从而增强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动力;第三,通过税收杠杆的调节作用,可以缓解目前价格不合理带来的矛盾,使企业在利润悬殊状况有所改善的情况下开展竞争,有利于鼓励先进,鞭策落后;第四,企业不再按行政隶属关系上交利润,有利于合理解决“条条”与“块块”、中央与地方的经济关系。
赵紫阳说,在向国家照章纳税以后,企业对工资奖金的发放有自主权。对职工的奖金,可以“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即企业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国家计划,税利比上年增加,就可以相应增加奖金;企业没有完成国家计划,税利减少的,要减发或停发奖金,直到扣发部分工资。企业发放奖金超过一定限额,除劳动强度大的矿山采掘、搬运和建筑行业外,国家要向企业征收奖金税,以防止消费基金的增长失去控制。上述办法,目前先在领导班子强、生产正常、内部经济责任制比较健全的企业中试行,随着利改税第二步的实施,再全面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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