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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营企业中逐步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 必须采取一系列有效办法,切实保障职工参加企业的民主管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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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5-16
第2版()
专栏:

在国营企业中逐步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
必须采取一系列有效办法,切实保障职工参加企业的民主管理
国营企业将逐步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企业的生产指挥、经营管理由国家委托厂长(经理)全权负责。赵紫阳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了这一决定。
赵总理说,为了调动企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必须相应扩大企业的自主权。国务院已经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国营工业企业自主权的暂行规定》,在生产经营计划、产品销售、价格、物资选购、资金使用、资产处理、机构设置、人事劳动管理、工资奖金、联合经营等十个方面,给企业以应有的权力。
在谈到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的时候,赵总理特别指出,必须采取一系列有效办法,切实保障职工参加企业的民主管理,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发挥它的作用,充分体现职工群众的主人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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