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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苏友好协会的几个问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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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1-02-13
第2版()
专栏:答读者问

  关于中苏友好协会的几个问题
最近有许多读者来信询问关于中苏友好协会的性质、任务、组织状况及入会手续等问题,特综合简答如下。
编者
问:中苏友好协会是一个怎样的组织?它的工作是什么?
答:中苏友好协会是以增进和巩固中苏两国人民兄弟般的友谊和合作、促进中苏两大民族的一切智慧和经验的交流为目的的广泛的统一战线的群众组织。它的全国总会成立于一九四九年十月。它的日常的基本工作,是通过讲演、集会、出版物、电影、图片展览、俄文教学等各种方式,系统地引导广大会员和非会员群众深刻地认识苏联,学习苏联。
问:中苏友好协会的组织情况怎样?
答:中苏友好协会全国设总会,各大行政区、省、市、县设分会,在地方的基层单位中(如工厂、机关、学校、农村)设支会。现在全国有三个大行政区(东北、中南、西南)二十三个省,六个行署区,十三个中央或大行政区直辖市及六十五个省或行署区所辖的市都已建立了分会。据去年十一月统计,全国中苏友好协会会员已达三百三十一万三千七百九十九人。东北及华北各地中苏友好协会的组织,并已逐渐由城市扩展到广大的农村。
问:加入中苏友好协会需要有什么条件?要经过什么手续?
答:中苏友好协会是广泛的统一战线的群众组织。因此,凡一切享有公民权的中国人民,只要他赞成中苏友好协会的宗旨,愿意增进中苏友好、学习苏联的,不分阶级、党派、宗教信仰和性别,都可以参加为会员。会员有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两种。个人会员只要向本单位(机关、工厂、学校、街道、农村)的中苏友好协会组织申请入会并在入会志愿书上签名者即可(如在未建立中苏友好协会组织的单位,可与当地市、县中苏友好协会联系,发起组织)。人民解放军各单位则以团体会员资格入会,不吸收个人会员。工会、农会与青年、妇女、学生组织及文化教育科学团体,其基层组织(如机关、工厂、学校、农村)亦可以团体会员资格入会,但必须经该团体成员开会讨论,通过书面决议,申请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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