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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群众集资办矿有进展 地方政府放宽政策,并从各方面给以支持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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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5-18
第3版()
专栏:

河南群众集资办矿有进展
地方政府放宽政策,并从各方面给以支持
本报讯 记者吕建中、朱习华报道:河南省出现群众性的“采矿热”,仅据临汝、安阳、登封、平顶山等八个县市统计,群众集资办矿金额已达一千一百多万元。
河南省煤炭开采量占全国第二位,地方煤矿和乡镇煤矿去年产煤二千八百五十六万八千吨,占全省产煤量的44.6%。为进一步加快煤炭开发速度,河南省煤炭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简化审批手续,将开发乡镇煤矿审批权由省地方煤矿公司下放到地市煤炭局(公司)一级;将没有列入国家开采范围的煤田和国家近二三十年内无力开采的勘探可靠区,尽量划给乡镇群众开采;在资金方面大力扶持乡镇煤矿,如将缺煤省提供的二亿建设基金投放地方煤矿和乡镇煤矿,将上级拨给的一部分低息贷款用于发展乡镇煤矿,将营业税由8%降到5%。
有些地市县在税收、经营渠道等方面放宽政策,以利于发展煤炭生产。临汝县原有大、中、小煤矿六十七个,除要求现有县、乡、镇、村煤矿要加强开采强度,缩短矿井服务年限,多出煤,出好煤之外,还放手让群众炼焦炭,没有煤矿的地方也可以到有煤矿的地方搞;对于新办煤矿免收二年营业税和工商管理税;县煤炭局对新开矿者,提供地质矿藏资料,帮助勘矿定点,定期培训技术人员,有计划地购买一些小型矿专用设备和安全检验仪器,积极提供技术服务。平顶山市已自筹办矿资金办起六十多座乡镇煤矿,从业者达万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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