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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否决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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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5-22
第1版()
专栏:

取消“否决权”
本报评论员
某厂党委,讨论提拔一位年青干部,绝大多数人同意,只有一位委员说这个青年骄傲自满,事情就告吹了;某学院,领导决定办几件好事以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后勤部门的某处长思想不通,决议变成一纸空文……类似的不正常情况,在一些单位、一些地区,时有发生。
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一些地方得不到有力的贯彻;人民热切期待的好事,在不少地方迟迟不能兴办,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有些人行使“否决权”,以致议而不能决,决而不能行。
这种“否决权”,是在“文化大革命”中滋生发展起来的。那时节,“踢开党委闹革命”,谁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谁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当时各地区、部门、单位的领导,是所谓“一元化的领导”,“大联合”产生的。谁都有“否决权”,只要一派的代表不赞成,就不能作决定,决定了也办不成。党的民主集中制被抛到九霄云外,长期形成、行之有效的办事准则被砸得荡然无存。“否决权”是无政府主义的突出表现。
现在我们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早已恢复正常,一切都应按党规国法办事。还在那里运用“否决权”的人,是提不出任何正当理由的。要说“理由”,无非是一项政策、一项规定、一项决议“不合孤意”,因此,变换手法行使“否决权”。其实,他们的“理由”和方式,都是“左”的一套,早该归于清扫之列。
十年内乱遗留下来的这种祸害,为什么至今还没有肃清呢?原因有二,一是由于我们党内至今有些人把党和人民赋予自己的严肃职责,看成可以为所欲为的权力;二是我们一些领导同志,喜欢当老好人,对“否决权”容忍、迁就,表现了严重的软弱涣散。
这次整党,要进一步拨乱反正,肃清“左”的流毒,又要解决领导工作中的软弱涣散状态,就不能容忍“否决权”的存在。
取消“否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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