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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中山港为对外开放口岸 有利于中山市引进外资发展旅游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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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5-22
第1版()
专栏:

国务院批准中山港为对外开放口岸
有利于中山市引进外资发展旅游业
据新华社广州5月21日电?(通讯员张正明、记者蒋顺章)广东省口岸办公室负责人今天宣布,国务院最近批准广东省中山市的中山港为对外开放口岸,并批准先与香港通航客轮,待条件成熟后再对外籍船舶开放。
中山港原名横门港,位于中山市(原中山县)东郊,是珠江口八大门之一,是个水深浪静的天然良港。从这里到香港五十五海里,到澳门五十二海里。目前,中山港已建成五千吨级的货运泊位一个,一千吨级的泊位三个。中山港的开放,有利于中山市引进外资,发展旅游业,促进全市经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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