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8阅读
  • 0回复

突破了老框框 搞活了小企业——访沈阳市建筑灯具厂厂长高守范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5-22
第2版()
专栏:

突破了老框框 搞活了小企业
——访沈阳市建筑灯具厂厂长高守范
本报记者 姚赣南 杨良化
沈阳市建筑灯具厂分到两套民用住房的消息,
“呼”地一下在职工中传开了。对于一家集体小厂来说,这可是个“大新闻”,人们议论纷纷,猜测着它的去向。有人说:厂长一套,书记一套。
厂长高守范可不这样想。近两年来,他带领职工们往改革的路上奔,冲破了不少老框框。如今,分房要有利改革,促进改革。他提议:一套分给全厂贡献最突出的八级电工刘金清师傅,一套办工厂托儿所。一讨论,职工都拥护他的意见。
职工们钦佩高厂长,因为他是改革的带头人。
在上下左右的牵制之下,一个三百二十名工人的小厂要冲破传统的藩篱,谈何容易?可是不改革,厂子没有出路!前几年吃“大锅饭”,大家都吃穷了,吃怕了,工厂连续几年亏损二十七万元,不仅奖金发不出,开工资要靠卖原材料,职工看病不能报销,连工作服都发不起。一个集体小厂,表面看来,事事由上级有关部门管着,结果事事管不了。左邻右舍中,三家小厂垮台了。灯具厂难道也只能走这条路吗?
1982年10月起,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下,高守范和职工们大胆突破老框框,“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干了几件事:
工厂的机构改革了,打破了国营那一套“模式”,根据集体小厂的特点,确立了经济独立、自主经营的新章法。
分配方法改革了,拉大奖金档次,上不封顶,下不保底,在决定企业命运的关键工序和岗位还甩开了八级工资制,初步实行起毛利提成等岗位责任浮动工资,确实做到“能人”先富,懒人受罚。
干部制度和管理机构改革了,突出技术、销售、财会三个办公室,其他能砍的就砍,领导干部选上的当,落选的当工人。
职工集资入股也搞起来了,每股五十元,多入不限,其中一股与企业盈亏挂钩,挣钱分红,赔钱贴本,其它股金按企业经营好坏分浮动利息……
这些新的措施,使职工们把自己的命运和工厂的命运紧紧连接在一起。在选干部时,有些职工迟迟不写选票,有人提出要把选票带回家去,和家里人合计合计,因为“要选能领我们吃饭的”。结果票数非常集中,选出了懂技术、会管理、有改革进取之心的领导班子。
沈阳市委肯定了灯具厂的改革方向,有关部门及时开了“绿灯”。1983年,灯具厂盈利十七万元,比计划增长183%。
到1984年的春天,灯具厂已经能生产五十多种民用灯具,三十多种工业灯具,产品打进全国十八个省、市、自治区,仅在东北三省就设立了一千多个销售点。他们的民用灯具,还获得了沈阳市“金星杯”二等奖。
壮志坚持改革心,盏盏华灯初照人。如今,高厂长仍和厂工会、团支部的同志们挤在九平方米的办公室里工作,但他的目标是远大的。高守范说:“咱们厂就象在深水中游泳,要不停地扑腾,奋力向前!”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