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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编制国民经济计划、制订有关政策提供重要依据 国务院决定进一步调查土地资源 全面查清我国土地的类型、数量、质量、分布、利用状况并作出科学评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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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5-24
第1版()
专栏:

为编制国民经济计划、制订有关政策提供重要依据
国务院决定进一步调查土地资源
全面查清我国土地的类型、数量、质量、分布、利用状况并作出科学评价
本报讯 记者刘允洲报道:国务院5月16日发出通知,批转农牧渔业部、国家计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工作的报告》,要求各地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通知指出,准确的人口和土地数据资料,是编制国民经济计划、制订有关政策的重要依据。目前我国人口已经查清,而土地的家底还不完全清楚。为此,国务院决定进一步开展土地资源调查工作,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按照报告的部署和要求,加强对土地资源调查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这一工作。
农牧渔业部、国家计委、林业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和国家统计局在给国务院报告中提出,建国三十多年来,我们没有作过全面的土地资源调查,土地资源家底长期不清,现有耕地面积不实,草地、水面和各项建设用地也缺乏准确的统计数据,亟需进一步把土地资源查清。这次开展土地资源调查,总的要求是:全面查清我国土地的类型、数量、质量、分布、利用状况并作出科学评价。调查工作拟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到1985年底,全国各县(旗)除个别边远地区外,要善始善终地完成县级第二次土壤普查,并根据条件进行土地利用现状概查或详查,全国汇总出比较接近实际的土地利用现状面积数据。第二步,到1990年,除完成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汇总外,各地都要完成土地利用现状详查,开展土地评价,汇总出准确的各类土地数据资料。
报告要求各地人民政府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充实土地资源调查事业机构,保证土地资源调查质量,做好后续工作,管好用好土地;并规定,土地面积查实后必须如实上报,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扣压不报、弄虚作假或擅自修改调查数据和资料。违者要追究责任。今后评先进单位、个人要全面衡量,主要根据实际总产量和对国家贡献大小,不单凭单位面积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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