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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作出减轻小学生负担的规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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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5-24
第5版()
专栏:教育文摘

上海作出减轻小学生负担的规定
上海市教育局制定了《关于减轻小学生过重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几项规定》,要求全市小学教育工作者严格遵守。
规定指出,衡量一所小学办得好不好,主要是看规定的学区内适龄儿童是否都已入学,是否有流生,是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小学毕业进入初中后实际质量如何。学校不应任意拔高教学要求,随意提高及格分数线,擅自增加语文、数学、外语的课时,随意砍掉、挤占或者提前结束某些课程和课外活动,去搞整班的或集中一段时间复习补课。布置作业要合理适量,低年级的作业一般应在课内完成,中、高年级的家庭作业量每天应控制在一小时内。严格控制考试次数。语文、数学、高年级外语每学期期中、期末各进行一次考试。其他课程只进行平时考查,不再考试。未经市教育局批准,不得进行任何名目的统考统测。不得要求家长购买市统一规定的教学用书之外的任何版本的复习资料、习题集。
(摘自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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