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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纪委万万不要成为“老好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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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5-24
第7版()
专栏:大家谈

平罗县纪委万万不要成为“老好人”
读4月19日你报第七版刊登的宁夏平罗县纪委就《“集体参观”花光事业费》一信所作的《答复》后,使人觉得很不是滋味。这个《答复》的意思可归纳为以下四层:集体参观是经过县委研究同意的,是“合法的”;林业局改变参观地点,县领导是知道并且“默许的”;全局出动,带家属去外地“取经”是“正常的”;他们没什么问题可查。
难道真的合法、正常,没什么可查的吗?人民日报“编后”所列举的三个问题,就击中了事情的要害,很值得平罗县纪委深思。
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检查各部门的违法乱纪行为,打击歪风邪气,端正党风。它应该是铁面无私的“包公”,而不应是不讲原则的“老好人”。设立纪律检查机构,是革命事业的需要,也是全国人民的愿望。因此,各级纪委应切实负起重任,决不要把纪委作为“摆设”。
江西上饶地区林业局
徐方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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