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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体制改革的关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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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5-25
第1版()
专栏:

科研体制改革的关键
本报评论员
在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赵紫阳总理充分肯定了株洲市电子所等单位的改革经验,指出对外实行有偿合同制,对内实行课题承包制,是科研单位,特别是从事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的科研单位改革的方向。抓住了这个关键,科研单位长期存在的各种弊病可以迎刃而解,应积极推广这方面的经验。
我国现行的科技体制存在着许多弊病,其主要表现是:一、科研单位的工作缺乏面向经济的动力和活力。科研机构绝大多数由国家拨给事业费,对经济发展不负直接责任,缺乏面向经济的紧迫感。二、研究所按行政关系设置,各有各的体系,机构、课题重复,力量分散。三、科技队伍结构不合理,人员不能流动,急需的地方找不到科技人员,有的科技单位大量积压人才。这些弊病不革除,科技工作就没有出路,就会影响经济的发展。科技体制改革势在必行。
株洲电子所等单位的经验所以值得推广,在于它为改革现行科技体制找到了一个突破口。实行有偿合同制以后,科研单位和生产单位建立起一种新的经济关系,科研工作同生产密切结合,党的科技方针落到实处。这一改革使研究所有了面向经济的压力、动力和活力,促使科研人员到生产实践中寻找研究课题,寻找用户,推动技术进入市场,开辟科技工作的财源。由于经济自主,实际上改变了过去那种对条条块块的依附关系,有利于打破部门和地方所有制。实行有偿合同制,使科研人员的利益同经济社会发展的效益联系起来,增强了他们关心经济效益的责任感。解决经济建设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做出的贡献,成为评价、奖励科技人员的重要标准,有利于打破“大锅饭”。实行课题承包制,课题组人员自由结合,可以促进人才流动,逐步建立科技人员的合理结构,充分发挥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这些方面看,株洲市电子所等单位的经验,不仅适用于从事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的科研单位,对整个科技体制改革也有普遍意义。
当然,不能把株洲市电子所等单位的经验作为唯一的模式,套到各类研究所去。各类不同性质的研究所应该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创造适当的办法和经验。一个研究所内不同性质的科研工作,也可以采取不同的办法。这就要求大家勇于探索。总之,形势逼人,不改革不行,又不能用一张药方治百病,不要搞一刀切。
振兴经济必须依靠科技进步。科技体制改革的最终目的在于振兴经济,实现党的十二大提出的战略目标。科技体制改革要同经济体制改革同步进行。目前,全国城乡经济体制改革催促着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步伐。在科技战线,已有一百多个研究所试行了有偿合同制,收到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这说明科技体制改革有了一个好势头。各级领导在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时候,要把科技体制改革当作战略性问题对待,大力支持科技体制改革,给千百个科研单位“松绑”,给千百万科技人员创造大展宏图的机会,把蕴藏着的巨大潜力解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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