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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廖汉生说 制定新兵役法是国防建设的大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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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5-25
第3版()
专栏:

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廖汉生说
制定新兵役法是国防建设的大事
本报讯 记者曾祥平、翟启运报道:5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廖汉生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新兵役法的制定,是国防现代化建设中的一件大事,也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贯彻执行好兵役法,是全国人民和全军指战员的共同任务。
廖汉生说,新兵役法是根据宪法规定和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制定的。就军队本身来说,三十多年来从装备到人员构成,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对1955年兵役法加以修改是完全必要的。新兵役法草案规定,我国实行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和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法,有利于保持部队的战斗力;现役和预备役相结合,有利于平时少养兵,战时多出兵;民兵制度和预备役制度相结合,有利于加强后备力量的建设。新兵役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建设革命化、正规化、现代化的军队,对于保卫祖国的安全和领土完整都具有重大的意义。军队要做贯彻执行新兵役法的模范,要结合实际工作,带头宣传好、执行好兵役法,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
“兵役法涉及到每个公民的利益。”廖汉生说,“贯彻兵役法,地方各级政府有大量的工作要做,首先要大力进行宣传,使每个公民都知道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增强法制观念,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
他最后说,我们的人民是有高度觉悟的人民,我们的军队是有高度觉悟的军队。在军队建设、军民军政关系、公民服兵役尽义务、民兵工作、军人优抚安置等方面已经形成了优良传统。贯彻执行新的兵役法,必须把这些优良传统进一步发扬光大。新的兵役法的颁布是我国军事制度方面的一次重大改革,因此,在贯彻执行兵役法中,不管是军队和地方,都要注意研究新情况、新问题,采取一些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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