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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小城镇商业座谈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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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4-05-28
第5版()
专栏:学术动态

扬州市小城镇商业座谈会
4月2日至4日,江苏省扬州市商业经济学会召开了小城镇商业座谈会。在此之前,扬州市商业经济学会曾组织各县商业经济学会对十二个小城镇及其商业情况进行了调查,并且对调查情况作过讨论,这次着重对小城镇建设特别是发展小城镇商业问题进行了座谈。
大家认为,调查研究小城镇建设问题非常重要。小城镇连接城乡两头,是城市和乡村的结合部。建设好小城镇,不仅是工农业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发展的需要,而且是关系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重大战略问题。我国有十亿人口,八亿人口在农村。实现党提出的本世纪末工农业年总产值翻两番的宏伟目标,工业的发展不可能都集中到大中城市,农业人口向非农业人口的转化也不能都集中到大中城市,乡村城市化、乡村工业化问题愈来愈重要。
扬州地区小城镇的发展总的说来没有苏南的水平高,但是较之过去变化也很大。一些发展比较快的小城镇,已经开始成为乡镇工业商品生产的中心,农村商品交换的中心,技术服务中心,经济信息中心,生活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这种新型的小城镇,尽管是开始出现,但却为农村小城镇及整个农村的发展展示出光明灿烂的远景。
大家认为,如何把农村小城镇建设成为区域性的经济中心,是小城镇建设中需要研究和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解决好这个问题,要特别重视商品流通的作用,紧紧抓住商业工作,带动整个小城镇经济向前迅速发展。这几年,小城镇商业有很大发展,商品流通渠道多了,国营、集体、个体,工业自销、农贸市场一齐上,商业网点多了,商业经营规模扩大了,但是仍然落后于商品生产大发展的新形势。有的小城镇甚至出现交通运输水平是省一级、工业水平是县一级、商业水平是乡一级的极不平衡的情况。之所以这样不适应,有很多原因,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现行商业管理体制有许多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一是商品流通城乡分割的问题没有很好解决,国营商业经营活动的范围仅仅限于县以上城市。对于国营商业在小城镇商业中的作用、国营商业同供销社商业如何衔接等问题,没有认真去解决,有的地方甚至还没有提到议事日程。
二是供销社在小城镇中如何起到综合服务中心作用的问题没有很好解决。目前,供销社无论在网点设置、管理水平、职工素质等方面,都与商品生产飞跃发展的形势很不适应。
三是供销社在小城镇商业中如何起主渠道作用的问题也没有很好解决。现在,供销社商业与其他合作商业、乡镇办商业、个体户商业、农贸市场的关系还不协调。供销社商业本来是集体商业,尽管过去一两年进行了清股、扩股,选举主任或经理,但实际上仍然是沿用国营商业的那套办法,捆得很死,官商习气很浓。不少地方合作商店不能独立自主,经营范围、干部配备、职工招聘、工资劳保制度,都要由供销社管理,集体性质的商业不能真正按集体性质去办。许多地方对于个体工商户的兴办及经营仍然有过多的限制。对于农贸市场也管得过死。
四是无论国营商业,还是供销社商业,或者其他商业,经营范围和服务对象都还停留在城市工业消费品和粮棉等农业生产资料方面,对于正在农村蓬勃兴起的、已经占有很大比重的乡镇工业,一般都没有引起足够的注意。目前农村商品的流向,已由过去所说的农副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的情况,发展到农村工业品也进城,农副产品也下乡的情况,而商业部门很多同志的思想仍然没有相应的转变。
大家认为,办好小城镇商业关键在于改革。首先要改革国营商业的批发体制,采取多种形式为供销社商业、合作商业服务。改革供销社管理体制,使供销社真正成为农民自己的商业。集体性质的合作商店要名副其实。乡镇个体工商户还要继续发展,要采取多种措施,为农民到城镇办厂办店提供方便。大家强调,当前小城镇商业要特别注意面向乡镇工业,为乡镇工业的发展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为此,要加强生产资料商业的发展,协助乡镇工业解决原材料燃料短缺和产品销售难的问题。
商业部门进行小城镇调查,不但对于搞好小城镇商业十分必要,而且对于整个小城镇建设都是很有意义的事情。大家表示,要把小城镇商业调查继续进行下去,要跳出商业部门的框子调查小城镇,在小城镇全局调查的基础上研究商业,总结经验,向有关部门提出咨询性的建议,同时为商业经济学会的活动积累经验。
(薛长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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